六省区市协同治理大气污染 深化协调联动机制

29.05.2015  12:15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内蒙古六省区市联手在机动车污染、煤炭消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化解过剩产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港口及船舶污染等6大重点领域协同治污。同时,在5方面深化协调联动机制,破解区域共性关键问题

  5月1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5年重点工作》,强调2015年京津冀及周边各省区市要与中央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力争超额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实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的率先突破。

  5月26日,北京市环保局披露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六省区市今年大气治理重点工作内容,明确京、津、冀、晋、鲁、内蒙古六省区市联手继续深化协调联动机制,并在机动车污染、煤炭消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化解过剩产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港口及船舶污染6大重点领域协同治污。

  机动车污染排放是PM2.5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治理的重点和难点。《重点工作》明确提出,到2015年底,京津冀区域内基本淘汰黄标车,山西、内蒙古和山东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

  在油品质量和新车标准加快升级的同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2015年底京津冀鲁四省市统一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京津冀地区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2万辆;推进配套设施建设,充换电站总数达到112座,充电桩总数达19600个。

  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大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力度,也是工作重点。依照国家发改委《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将按照到2017年比2012年煤炭消费量减少8300万吨的总体目标,严格制定并落实煤炭减量替代方案。在北京、天津以及河北省唐山、廊坊、保定、沧州等京津冀核心区域,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散煤污染治理力度,力争2015年基本完成低硫优质煤替代劣质散煤的任务。

重点工作》还提出201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8%以上。在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的同时,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建立秸秆禁烧考核机制。

  在化解过剩产能方面,《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京津冀及周边六省区市不得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在此基础上,北京市再压减水泥产能150万吨;河北省化解粗钢产能500万吨、生铁500万吨、水泥600万吨、平板玻璃300万重量箱,淘汰电力行业落后产能70万千瓦;山东省钢铁产能压缩1000万吨以上,总量控制在5000万吨以内。

  在划定区域大气污染治理6大重点领域的同时,《重点工作》还提出要在建立区域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长效机制、建立重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结对合作工作机制、开展区域性大气污染联动执法、加强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等5方面深化协调联动机制,破解区域共性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