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法院规范干警外出办案行为

11.08.2015  12:13

 

本网8月11日讯(靳彦 陈晓静)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规范干警司法行为,近日,河津法院出台了《严肃干警外出办案纪律有关规定》。

严格外出办案审批制度。干警外出办案,须提前到财务室领取《公务出差审批表》《办公外出报批报备表》,写明出差事由、目的地、出差天数、随同人员、所使用的交通工具以及报销负责人等事宜,交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到纪检组报备后报院长审批。

严格外出办案作风制度。干警因公出差前,须到纪检组领取并填写《廉政承诺书》。

严格外出办案费用制度。干警出差办案的所有公务支出,现金报销只限于300元以下支出,300元以上须刷公务卡及转账。出差结束后须附公务出差审批表到市财政报销。

 

严格监督检查制度。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外出办案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给予问责、纪律处分等,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干警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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