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法院依法保全促调解

21.01.2015  11:52

本网讯(记者侯成丽 通讯员靳彦 陈晓静)河津市法院一向严格依法办案,对外地、本地当事人一视同仁,秉公执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尽量让每个当事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在案件中得以体现。日前,河北邢台轧辊厂给河津市法院民二庭寄来了表扬信,表扬办案法官不辞辛苦、几经奔波、依法办案、高效快捷、摒弃地方保护主义的司法精神。

 

原告河北邢台轧辊厂向河津法院起诉河津市一家企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案件受理后,合议庭成员依法进行审查评议,在法定时间制作了财产保全裁定书,着手对该企业账户进行冻结。由于原告提供的企业账户开户行错误,办案人员辗转了多个地方,最后终于将该企业账户予以冻结。该企业负责人随之与原告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调解协议,使案件得以解决,河北邢台轧辊厂负责人感激万分,寄来表扬信。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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