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1.07.2015  17:1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3月9日至3月30日,省委第三专项巡视组对省水利厅进行了巡视。4月23日,省委第三专项巡视组向省水利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在接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水利厅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当天下午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学习和传达贯彻。厅党组认为,省委专项巡视三组进驻水利厅开展专项巡视,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领导班子,专注重点问题线索,在较短时间内对水利工作有了全面、深入、细致的了解,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实在,指出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客观中肯、具体准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整改操作性。这次专项巡视,充分体现了新一届省委和省纪委对水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体现了对水利干部特别是水利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关怀与厚爱,对我们既是鼓励鞭策,也是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指导。按照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要求,4月30日水利厅正式以晋水厅直党发〔2015〕22号文件,将省委专项巡视三组的反馈意见向下一级党组织进行了通报,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通过认真梳理和学习反思反馈意见,水利厅党组深刻认识到,尽管近年来经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我省水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委和省纪委的要求相比、与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尤其在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选人用人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为切实做好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我厅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组,由厅党组书记潘军峰同志负总责,牵头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处室、配合单位和整改时限,要求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专项巡视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深刻认识抓好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改进工作、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正视问题、面对问题、认领问题,并明确提出了严格标准、严格时限、严格纪律,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效果“三严格、三强化”的整改要求,全面推进专项巡视问题的整改落实。经过两个月时间的集中整治,我厅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问题导向,立说立行立改,狠抓“四个着力”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省委专项巡视三组的反馈意见共指出我厅在“四个着力”方面存在的四类问题。对此,厅党组逐类分析剖清问题性质,深挖症结根源,狠抓整改落实。

      (一)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主动作为,进一步明确厅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的目标和要求,党组书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落实到哪里,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坚决扛起党风廉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按照“三转”的要求,厅里不再给驻厅纪检组长安排分管业务工作,切实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使纪检组能把主要精力放到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问责上。三是进一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承诺背书、逐级报告、定期约谈、沟通会商、问责追究及领导干部述廉等各项制度,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动态检查,一级抓一级,逐级传导压力。四是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维护中央和省委权威,坚决与“7个有之”作斗争,健全作风建设督查机制,坚持不懈地反对“四风”,切实改进作风领域发现的问题,维护好群众利益。五是进一步强化对水利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做到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做好水利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全力推进“六权治本”,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六是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查实问题和移交案件逐一依规依纪处理,以“零容忍”态度铁面反腐、从严治吏,以动真碰硬、揭短亮丑的精神向腐败问题和腐败分子“亮剑”,努力形成反腐惩贪的“高压态势”。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项目招标不够规范的问题

      结合专项巡视组提出的“在一般性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招标等方面依然存在不少问题”的意见,重点从三方面强化整改。

      (1)针对招投标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制定了《山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的意见》和《山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一是进一步明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20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在50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在100万元以上的,以及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分标单项合同必须进行招标,做到应招必招。二是要求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确定符合资质要求的参建单位。同时明确,我省所有水利工程参建主体要在2015年12月底前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2016年7月1日前未建立的或提交资料与信息不符的,在资质审核、招投标中不予认定。三是明确招投标活动“五项严禁”要求,即严禁出借、借用资质证书投标,严禁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投资,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严禁中标人转包工程,严禁承包人违法分包工程,并对应列出了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对出现以上五项严禁不良行为的从严、从重处罚,公开公告不良行为信息,上报水利部列入信用档案,直至清退出全省水利建设市场。四是加强对市县水利部门开展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和监督检查,负责开展对市县级负责监督项目的招标备案及抽检工作,建立全省水利市场信用信息联通机制,各类不良行为信息统一报送省厅,定期在全省通报。

      (2)针对工程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责任心教育,努力摒弃过去“各扫门前雪、干好自家事”的消极思想,树立正确的事业观、责任观、政绩观,明确提出“只要是水利方面出现问题,作为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厅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切实从思想上解决对所肩负责任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二是牢固树立“行业监管中,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不力、未发现存在问题是工作失职,但不去检查更是严重失职”的思想,明确要求厅里管水库、管灌区、管农村饮水、管在建项目等各方面的业务干部,每年必须对所负责领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实地督导检查。三是深刻汲取2013年洪洞县曲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因缺乏有力监督和制约,造成坍塌事故的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严格要求水库除险加固必须按照基建程序组织实施,除险加固完成后没有验收前,不得投入蓄水运行。同时,在全省建立水库登记、年检等工作制度,建立水库安全管理台账,推行水库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并以汾河水库、汾河二库为试点,启动了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建设,全方位强化水库安全管理。四是深刻反思长治市水利局越权对已批复的郊区石子河河道治理工程设计方案随意进行变更施工的工作过失,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中前期工作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治方案》《个别项目存在设计变更未履行程序,先调整、先建设、后补办变更手续问题的整治方案》,明确规定:今后前期设计工作中,要严格前期工作环节,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务必使勘察设计成果达到水利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要求,满足施工需要;在设计变更的划分、文件编制、审批与实施、监督与管理等环节上,要严格执行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今年,我厅深刻反思石子河河道治理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小型水库更新建设项目,逐个水库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并对新发现的吕梁交口县河道治理工程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设计变更的问题,已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吕梁市水利局立即进行整改,整改结果限时报水利厅备案。

      (3)针对重点腐败涉案工程清理不坚决,措施不到位,追讨不积极的问题,该案已于今年3月13日由朔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1日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判决结果。对此,我厅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根据审判进展情况,全力配合办案人员,及时提供与案件有关的原始资料。同时,安排专人配合办案人员联络被调查单位和被调查人员,以加快案件调查进度。二是以此案为典型案例,在水电行业和全系统内部开展反腐败警示教育,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人,教育和引导全系统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三是待法院判决下达后,将采取有力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尽快追回6个水电站的国有产权和涉案资金,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将涉案的6个水电站列入“十三五”农村水电发展规划续建项目,拟重新组建项目法人,采取政府投资、银行贷款或引进社会资金等方式,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尽快启动6个水电站重建工作。同时,加大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尽快完成“十五”电气化县电源工程建设任务。

      2.部分厅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一是对此次专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核实,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责令相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完毕,账务核算不规范的,立即完善手续、补充原始凭证、调整账目记录、规范财务核算。二是举一反三,在厅直系统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各项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对财务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和财务管理工作执行不力的单位,暂停所有财政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支付,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同时,对部分长期未审计且暴露出管理问题的单位进行全面审计。三是明确规定,凡在今后各类审计和财务检查中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对有章不循、明知故犯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1.机关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以讲党课形式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准确把握其丰富的科学内涵,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以“”字当头、“”字托底,以“三严三实”的标准和要求去华求实、去伪存真,脚踏实地地尽职履职,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决摒弃“热衷于跑基层、搞检查,对该管的事管的少、不愿管”的作风。二是围绕净化政治生态,坚持从严治党管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狠抓庸政懒政、慢作为、少作为、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工作纪律整顿,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厅党组会同驻厅纪检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诫勉教育,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解决“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问题。三是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抓手,通过开展优秀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和责任担当意识,要求各级水利干部立足岗位职责,把肩上的责任扛起了、把担子挑起来,把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四是细化机关处室目标责任和工作分工,实行“AB角”工作制,改进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方式,优化考核内容,加大领导干部自律方面的考核考察力度,对目标任务未按时按质完成的单位以及慢作为、少作为甚至不作为的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必要的调离领导岗位和关键岗位。同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在项目立项、资金拨付方面大力支持敢想敢干、敢于负责的干部,另一方面在基层水利制度建设上做文章,细化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责任追究。

      2.群众对领导干部住房用车反映比较大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省委、省纪委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多占住房、违规用车等有关规定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反映的问题开展了核查清理工作。二是对举报发现的领导干部违规用车问题,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已对相关处室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及时纠正错误,限期整改到位。经核实,举报涉及违规多占住房的四人均为省水投集团下属单位人员,经水投集团纪委核实,举报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举报三人违规用车问题,厅党组已责令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给予行政处分。

      (四)选人用人方面

      一是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在厅直系统进一步牢固树立从基层一线、生产一线培养和选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努力在厅直系统形成干部愿意走向一线、争先走向一线、在艰苦岗位和一线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同时,扎实做好机关干部和厅直单位领导班子的交流轮岗工作,在更大范围内实行处级干部调换轮岗制度,特别是对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加大交流频次、缩短轮岗周期,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和创新思维。二是厅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结合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现状和干部队伍实际,认真梳理结构不优、配备不强的领导班子,提出以干部交流任用为突破口的干部队伍建设举措,制定了《山西省水利厅部分处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近期将再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干部交流工作,因人调岗、因岗配人,进一步强化厅直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规范厅属单位班子构成,没有明确职务的不纳入班子成员,以此解决个别厅属单位班子成员过多的问题。之前,省水工局由于业务分布全国,为便于开展工作,一些局务委员兼任重要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同时纳入班子成员。这次整改后,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对水工局进行全面改组。四是对专项巡视组提出的个别进人把关不严事业单位的问题,采取自然减员、清退等方式予以消化。省水利设计研究院超编制进人问题,已责成该单位对超编制进人情况进行逐个梳理,明确超编人员在没有完全消化的情况下,人员只出不进、只减不增,同时制定超编制人员消化年度计划,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确保2至3年内解决超编问题。

      二、持续加压加力,引深问题整改,力争取得群众满意的整改效果

      在专项巡视中,巡视组在指出我厅“四个着力”方面存在四类问题的同时,也提出了抓好整改工作的五方面意见建议。对此,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切实强化整改。

      (一)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标准作为水利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标准,把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作为第一责任,把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作为基本底线,切实强化水利厅党组从严治党管党责任,在水利系统带头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二是坚持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持续抓紧抓好的首要政治任务,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着眼于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观念、增强实干精神,按照省委部署继续深入自觉坚持“双学”,坚定水利干部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补足精神之钙,切实增强厅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对党的绝对忠诚坚决与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重点,严格遵循党章规定的重大原则,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筑牢依法行政、依法用权的法律防线和各方面的党纪防线,坚决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的要求,以铁的纪律切实强化水利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营造讲规矩、守规矩的政治氛围,净化风清气正、恪尽职守的政治生态。

      (二)在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方面,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委、省纪委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厅党组的分内之事和应尽之责,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理念,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实行年终交账制度。二是厅党组明确提出“三个决不允许”的工作要求,即不论是厅直还是市县水利干部,决不允许在执行政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决不允许利用职权职务便利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谋取私利。厅党组向全厅干部公开承诺,绝不以任何方式向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推荐工程队,绝不干预和暗示工程招投标。三是驻厅纪检组持续推进“三转”工作落实,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把着力点向监督的再监督集中,把主要精力放到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问责上,厅纪检组长专司监督职责,只负责纪检监察工作。驻厅监察室向其他职能处室移交了不属于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由监察室牵头或参与的30多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精简仅保留5个。厅党组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长唱黑脸、动真格,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铁面反腐、严肃问责。四是进一步完善建立了信访举报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水利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5项制度,对收到的信访举报逐条梳理,限时办结,以零容忍的态度细查严处。同时,积极协助省纪委、省检察院等部门查办案件,主动作为,对涉案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三)在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方面,一是在工程建设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体系,加大对市县工程项目的监管和行业指导力度,着力形成一套既注重重点工程、更注重面上小工程,既注重在建工程、更注重已建工程效益发挥的统筹兼顾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同时,强力推进工程建设一把手责任制。今后工程方案审查会必须由项目一把手亲自汇报,一把手必须吃透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难点,坚决防止工程一把手不了解工程状况的情况发生。二是在项目审批方面,强化对财政水利项目申报“两上两下”制度、合规性审查制度的执行,省级项目的确定依据市县上报的计划,市县项目申报依据水利发展规划;没有市水利局申报文件,省厅一律不予安排项目和投资。同时,凡未列入市县水利发展规划的项目,省厅一律不接受上报、不安排审查、不列项目投资计划,坚决杜绝随意报项目、随意上项目、只要投资不求效益的现象。三是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把年度水利项目资金计划安排关,厅业务处室负责编制的各项年度计划安排,全部经厅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处室对项目计划安排作出详细说明,以确保资金计划安排的严肃公正、科学合理,力求公共财政在水利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同时,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跟踪审计,全面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厅核算中心负责统管厅直中、小型单位财务;大水网四大骨干工程全部配齐总会计师,厅直较大预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审核,财务管理人员一律在厅财务处备案,年度收支计划实行报批制度。对查实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在招投标方面,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严格施工队伍资质审查,严格水利项目特别是市县项目的工程管理。积极推进省级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全省水利工程招标必须进入地方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特别是按照“六权治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所有招投标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监控,招标文档全部入档封存,监控材料实行随时调取。五是在全省启动水利专项大稽查工作,重点对近三年国家投资的水利项目,逐县、逐项目开展专项稽察。目前,已完成两批11个县、1641个项目的专项稽察。第三批专项稽察正在进行。同时,成立稽察整改督导组,重点对第一、二批专项稽察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对个别问题严重的典型项目采用稽察、监察联动的方式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限时完成、整改到位。

      (四)在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四风”问题方面,一是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成果,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和新建会议、公务接待、培训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按照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突出抓作风、改作风重点,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扭住不放,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加以解决,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二是由厅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派出多个检查组,对50多个厅直单位依法行政、执纪工作、改进作风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紧盯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和“三公”经费使用、公车使用、领导住房等重点环节,狠刹公款吃喝送礼、高档消费、人情消费、违规用车等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四风”典型案件,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持之以恒解决“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作风“变质”。三是教育和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精神,恪守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始终坚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引深开展“访、知、解”、下乡住村、干部走访等活动,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以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新成效、新举措取信于民、造福于民,让广大群众共享水利改革发展成果。

      (五)在坚持从严治吏,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方面,一是牢固树立从基层一线、生产一线选用干部,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的用人导向,按照省委实施甄别一批不廉洁干部、退出一批不作为干部、掌握一批善作为好干部的“三个一批”组合拳的要求,加大干部选用力度,给能干事、肯吃苦的干部提供施展才能的机会,不让老实人吃亏,在全系统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大干部调整交流使用力度,在原岗任职满5年左右的干部要轮岗,任职满10年的必须轮岗。重要岗位特别是管计划、管资源、管财务、管招投标的部门轮岗频次要更快。干部在调整工作岗位和按规定轮岗前要对原任职岗位进行离任审计。三是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要求,坚持五湖四海,拓宽视野选拔干部,探索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加大公开选拔干部的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推荐干部问题上,试行实名制推荐,力求做到“谁推荐、谁负责”,特别是要落实好“一案三查”的震慑效果。四是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石,从严治吏,切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认真解决好超职数配备、进人把关不严等问题,打破干部之间的“小圈子”,严禁搞团团伙伙、亲亲疏疏,通过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努力打造出人民群众满意,中央和省委放心的水利干部队伍。

      三、坚持有案必查,强化执纪问责,认真查办各类问题线索

      省委专项巡视三组在反馈意见后,向我厅移交问题线索35件(其中5件要求上报处理结果),涉及厅管干部12件,涉及厅直单位和市县水利部门管理的23件。对此,水利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高度重视,4月28日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由驻厅纪检组组织人员分组初核厅管的12件,另23件转到有关厅直单位及市水利部门进行核实。目前,已全部初核完毕并提交了报告。经水利厅党组会议研究,已就纪检部门核实认定为违纪的问题和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决定,并按要求将5件问题线索的处理结果报省委巡视办。

此外,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毫不动摇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制定了《水利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程》《水利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暂行办法》《驻水利厅纪检组信访举报件分级审批处理办法》《驻水利厅纪检组关于加强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的规定》《驻水利厅纪检组案件(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及标准》等5个制度,对收到的举报线索认真对待,逐条梳理,及时处理,限时办结,加大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细查严处。一是从正常的来信、来电、来访以及网络举报中,获取问题线索,对有价值的线索,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实。二是从工程稽察、监督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中获取线索,针对问题线索,经核实向有关单位下发监察意见,要求其处理并报结果。三是厅纪检组下文要求各市水利纪检部门在自办或协助市纪委查办案件时,发现涉及水利厅工作人员的线索要及时移交。四是积极协助省纪委、省检察院、驻水利部纪检组等部门查办案件。今年截至目前,收到信访举报、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17件,其中上级交办5件,已查结4件并报了结果;剩余的12件,7件已办结,转办的5件已报回结果。

      水利厅党组将以此次专项巡视为契机,举一反三,确保把专项巡视的整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把干部群众关注和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好,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业务过硬、廉洁自律的水利干部队伍,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成效推动水利工作取得新发展,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向省委、省纪委和全省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实现弊革风清、富民强省做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51)4666350;邮政信箱为太原市新建路45号省水利厅机关党委,030002;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山西省水利厅党组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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