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9.12.2017  15:17
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经2017年11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16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修订后的《办法》为28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管理部门职责、浮桥管理、漂流管理、新型船舶安全管理、乘船规定、出航规定、水情预警、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办法》内容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适用的范围和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对水上交通监管空白及水路运输和船舶检验的管理进行了规范,将行业管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管理规定提升到政府规章层面,同时对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规定也进行了明确。

办法》的正式施行,为加强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必将有力促进水路运输行业的科学发展。


  (通讯员杨志强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