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一起暴力阻碍民警执法案件为何被误传为“警察打人”

21.06.2016  00:08

近日,一段“太原警察暴打市民,还拿出了枪威胁周围群众”的视频在网上疯狂传播。一时间,大量不明真相的网友开始大量转发视频,“声讨”办案民警。后经查明,这是一起因停车纠纷而引发的妨害公务案件。面对前来调解、正常执法的民警,一方当事人谩骂、推搡、殴打民警阻挠执法,甚至大喊“警察打人”故意制造混乱,直至事发后“完整视频”被警方公布,此时了解事情真相的网友才恍然大悟,直呼“上当”。

近年来,全省一线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持续高发。面对民警正常执法行为,我们到底该怎么配合?在这个全民皆媒体的时代,我们又该如何面对及分析此类视频?6月3日,针对此事,记者展开调查。

事件回放

以暴力方式阻碍民警执法 太原4人被刑拘

5月30日12时许,太原郝庄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市民王女士在郝家沟正街因停车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王女士停在路边的轿车被对方的两辆车围堵,无法驶离。民警赶到现场了解得知,王女士本打算停车去吃饭,但刚停好车,一名女子驾驶一辆现代轿车驶来,并且声称这个停车位是她的,因为旁边就是她家经营的日租房。二人因此发生争执后,女子开车别住王女士的车,还通知哥哥张某也开车过来,两辆车一前一后将王女士的车堵在中间。事情发展至此,王女士打算息事宁人驾车离开,但对方不让路,她只好报警求助。

了解情况后,民警从中调解,让张某兄妹挪车,但二人态度强硬。为此,民警把现场情况反馈给110指挥中心,请求协调交警前来处置,并用执法记录仪拍下3辆涉事车辆的车牌号和车架号。这时,在日租房门口目睹全过程的另一名男子(系张某的妹夫张某某)上前一边质问民警,一边掏出手机紧贴着民警进行拍摄,干扰执法。在此过程中,男子一再谩骂挑衅民警。见此情形,民警决定将双方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但张某一方仗着人多势众,拒不配合,还在一旁大喊“警察打人了”故意制造混乱。

张某某被民警带上警车后,其妻兄张某将处警民警从身后勒住脖子拽下车,民警返身试图制服张某,张某又不断踢踹民警和前来协助的辅警。这时,张某某的表弟孙某闻讯赶来,用左手抓住民警的衣领、右手握拳砸在民警头部,还掏出钥匙在民警的背部猛戳了几下,张某某则趁乱跳下警车,又在民警背部补了一拳。

事情发生后,郝庄派出所增援民警赶到,将多名涉案人员带上警车。目前,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均已被刑事拘留。

记者调查

全省“伤警”事件递增 公然暴力抗法占多数

5月30日发生在太原的“伤警”事件并非个例。

5月21日,大同男子无证驾驶半挂货车被高速交警查处,随车父子俩见状戏说交警打人拒绝接受进一步检查,并猛推一名交警致使其从高速护栏摔向山坡。

5月12日13时,长治一辆黑色福特皮卡越野小型货车行驶中,遇见前方交警执勤检查,立即减速调头。交通协管员王东华见状迅速配合执勤交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该车先缓慢靠右行驶,后突然加速驶离,将王东华撞倒并拖行上百米后逃离现场,王东华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殉职,年仅38岁。

数据统计,全省一线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的数字近两年来大幅上升。省公安厅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副主任周培斌告诉记者,我省一线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主要有以下4类情况:

一是公然暴力抗法、暴力袭击正当执法警务人员。2015年共发生128起,同比上升41%;受伤害民警(含辅警)191人,同比上升47%。造成1名民警死亡,1人重伤,36人轻伤,136人轻微伤。

二是恶意虚构事实诬告正当执法警务人员。2015年共发生9起,同比上升80%;受伤害民警6人,同比上升100%。

三是公然侮辱、威胁正当执法警务人员。2015年共发生7起,同比上升133%;受伤害民警5人,同比上升150%。

四是利用网络空间恶意炒作、诬告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行为。2015年共发生11起,同比上升120%;受伤害民警17人,同比上升70%。

2016年前三个月,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又发生不法侵害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的案(事)件37起,有45名公安民警在依法履行职务时受到暴力抗法和暴力袭击而负伤。

面对正规执法 都不该以任何理由抗法

从大量统计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辱警”“伤警”等暴力抗法事件,似乎进入一种恶性增长的发展趋势。采访中,记者辗转多方,联系到多名近期参与此类事件的当事人。因为我国尚无“袭警罪”,他们当中多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的行为被拘留。交谈中,对于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绝大多数人都表示非常后悔。但谈起冲动的原因,他们又似乎都能为自己找到一些“理由”:

一号嫌疑人(大型企业老板):感觉自己还是个“人物”吧,遇到小民警执法,一冲动就有抵触的情绪。

警方说法:不管你是大款或大官,再大也没有国家法律大,你不知道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吗?

二号嫌疑人(城中村村民):当时和我一起的人比较多,就感觉人多了,警察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警方说法:“法不责众”本身就有“知法犯法”的意味。而当事者人数再多,与广大知法守法的民众相比,也是极小的一部分。

三号嫌疑人(长途客运司机):我自己感觉警察或许有问题,所以我也胆子大了。新闻里,不也常常曝光一些“坏警察”吗?

警方说法:警察本身的瑕疵不是抗拒警察的借口。我们承认警察队伍中有腐败分子、害群之马,但这也不是抗拒警察的借口。警察的腐败问题,要和纪委、监察、反贪局去说,在处警现场不是处理警察腐败问题的场所。此外,认为警察现场执法违法不是抗拒警察的借口。警察现场执法大多数是现场调查、强制措施,认为警察执法错误可以事后投诉、检举、复议、控告、信访、诉讼等,而不是在现场抗拒警察执法。

由于各种矛盾的交织和执法环境的变化,一线民警在依法执行职务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公然挑战法律权威、阻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情况,这对国家法律尊严和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造成损害。”省公安厅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办公室主任李安林表示,从客观层面说,由于部分公民法律意识不高,一些人在处警现场常常“冲动”,但需要强调的是,人民警察在正当执法过程中代表的是国家与法律的尊严,任何人都不该以任何理由抗法。

敬畏法律 警民都必须先明白边界

不能让我们的民警流血又流泪,无论是民警还是市民,大家都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是问题的关键。”深究“辱警”“伤警”“袭警”屡屡发生的原因,周培斌认为,现如今的执法环境,社会秩序意识、舆论生态和公众互信程度等因素皆不可忽视。他说,全世界处警有几点原则是通用的,比如,“最少使用武力”原则,“武力对等”原则,“当出现严重的暴力犯罪,要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原则等。如果警民双方事先都能清晰地知道——警察执法时,规则不禁止老百姓做什么、禁止老百姓做什么;越过了界限后,警察即将合法采取的暴力措施都有哪些。也许,一些因“信息不全”“沟通失灵”触发的情绪失控,会大大减少。

通俗地说,就是让每一个执法的警察知悉,“国家授权你可以做什么,你就只能在这个范围里面做,你不能越过这个边界。”只要警察严格按照规则执法,就能最大程度上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老百姓而言,“公安执法规范化”更是老百姓自身权益的保护罩。一旦警察同老百姓之间,因对规则的熟悉、对各自权力/利边界的“心中有数”而达成了默契,那么,改变的将不只是你我心中的安全感,不只是警察的执法环境,更是整个社会的秩序意识、舆论生态和互信程度。这一切,皆由规则而来。背后,是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对警民双方皆然。

比如:在西方一些国家,司机在路上开着车,当警察叫司机停下来,司机不停时,警察接下来会采取哪些措施,双方都很清楚。停车之后,警察叫司机手放下来、放在哪里,也有很细致的规定。如美国,司机的手只能放在方向盘上,不能放在裤兜里,更不能放在衣兜里做“掏出”的动作,否则,警察可以合法开枪。在处警现场,什么时候“警察不能动我”,什么时候是“我越界了”,警察有权依规则“动我”……这些概念都有待执法规则的细化、推广和深入人心。

记者手记

请少一些冲动 多一些理性

警察,一个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群体。路上堵车了,我们摇下车窗期盼能看到警察飞奔过来的身影;遇到贼了,我们拨通110,希望民警能迅速找回失物;遇到流氓恶霸了,我们第一时间想到警察,希望他们替我们撑腰做主。有困难,找警察,这已经成了我们的生活习惯。可是最近朋友圈里大量有关警察的负面信息和评论,却让人唏嘘不已。

采访中,很多市民提到了警察的“执法规范化”,呼吁更多的监督力量加入其中,这毋庸置疑。不过,在这个全媒体的时代,面对五花八门的新闻事件,每个人是不是也应该尽力保持一个冷静理性的心态。有责任心的媒体,客观公正参与起到积极作用;不良媒体为吸引眼球,不惜造谣搬弄是非,激怒民众。从“跪地执法”到“奔跑执法”,我们是否想过,被舆论挟持下的民警,又何谈职业与法律的尊严?

细细想来,其实在稳定的社会秩序中,我们每个人都应是公安执法规范的参与者、捍卫者、推进者。若我们每个人都有法律信仰,知法、守法,懂得在一些个别的舆情事件中,少一些冲动,多一些理性,或许我们会离心目中那个期盼的“完美警察”更近些。

本报记者 辛戈

注:此文登于6月5日《山西晚报》后在凤凰网、新华网等网站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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