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法院及时贯彻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第二次座谈会精神

24.08.2016  17:32

本网讯(管晓玲)8月8日上午,山阴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及时传达了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第二次座谈会精神。

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党总支书记郭永主持。会上,副院长郭培斌详细解读了朔州中院两次民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对民事审判中婚姻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统一裁判标准所作的不懈努力和最终形成的会议纪要的相关内容要旨。

会议还着重传达了朔州中院康毓东副院长对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的五点具体要求,并就全面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六项贯彻意见。

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要求近期召开民事法官专业会议,再次结合法院的办案实践全面细致传达贯彻两次民商事审判座谈会精神。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也要召开专门会议,深入学习会议精神,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切实更新办案理念,将思想统一到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两次座谈会议精神上来。

发挥各专业法官会议在统一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作用,统一司法裁判标准,坚决防止同案不同判,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落实小额速裁、繁简分流,探索家事审判工作改革,依托信息化,实现案件质效全面监管。

发挥基层法庭维护社会稳定最前沿,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的作用,精心策划,做强基层法庭,确保司法便民、利民。

发挥引领作用,持续推动诉非、诉调对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全面提升法官综合执法能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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