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度元宵之时市民勿忘防火

10.02.2017  13:03
    元宵节临近,许多市民喜欢在节日里猜灯谜、燃放孔明灯,以表达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和祝愿。然而往年因用火、用电不慎和燃放孔明灯等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屡见不鲜。在此,绛县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元宵节期间防火请注意以下几点:       1.欢度元宵,市民请勿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2.元宵节期间,举办各种民俗、大型灯会等节庆活动应严格落实各项防火灭火措施和安全疏散预案。       3.元宵节期间,商家在使用各种照明、装饰灯等灯具时,尽量不要靠近可燃物,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4.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牢记疏散方向。       5.商场、车站、工厂企业等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如遇火灾,请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       7.火场逃生时要沉着、冷静,正确选择逃生路线。       8.在公众聚集场所遇到火灾时,应根据工作人员引导疏散,不要盲目跟风、相互拥挤,以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       9.身上着火时,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友情链接 全国公安网站 山东 北京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中国警察网 全省公安网站 大同市公安局 朔州市公安局 忻州市公安局 太原市公安局 吕梁市公安局 晋中市公安局 阳泉市公安局 临汾市公安局 长治市公安局 晋城市公安局 运城市公安局 省级政府 北京 天津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云南 陕西 青海 其他网站 山西公安交警网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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