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5次会议

03.03.2016  11:43

2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5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力量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督办意见,并集中交办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30件,形成办理件324件。其中,交由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的有309件,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1件,交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1件,其余13件。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科技、司法、国土、住建、交通、水务、安监工作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整改认真,措施有效,成效明显。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综合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发出的《审议意见》后,市政府立即对标整改,对提出的10条意见18个问题,组织环保等相关部门逐一研究落实。会议认为,市政府落实行动迅速,方法措施得力,取得成效明显。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间的决定》,并通过了相关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敏、鲁立彬、王建之、刘柏生、王继恩、冯建湘,秘书长宾兴林出席会议。

市领导赵文彬、谭可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波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