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8次会议

27.04.2015  13:33

  4月2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实施与管理的报告、关于全市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情况的报告,并对前者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国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叶辉,副主任陶美霞、潘玉利、杨明强、薛启书,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苏耀西及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副市长赵丽丽、江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汤小夫,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及市人大机关同志列席会议。

  为期一天的会议共分五个阶段进行,上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进行分组审议,下午召开专题询问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以及第二次全体会议。

 

  关于城市规划实施与管理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实施与管理工作,基础设施明显加强,功能配套逐步完善,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还存在着规划体系统筹不够、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城市特色内涵仍需提升等问题。建议进一步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加强规划编制研究工作,提升城市的功能内涵,实现城市规划管理与实施水平再提升。

  关于全市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一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总体稳定、城乡统筹、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原则,强化宣传,优化服务,稳妥有序推进新政落实,全市生育形势没有产生大的波动。建议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 完善服务保障,加强政策衔接,切实把政策落实好。

  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各项要求,严格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安全生产持续保持稳定可控状态。但也存在着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仍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应急管理体系尚需完善等问题。建议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应急和处置能力,健全责任体系建设,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