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1.03.2017  23:34

太原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太原日报网  2017-03-21 07:31    来源:太原日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3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民政府坚持目标与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改善省城环境质量“五大工程”和“五项整治”,全面实施十大重点举措,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控制减少排污总量,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我市环境质量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环境治理难度逐年加大,“不进则退,慢进亦退”,面临的压力依然很大,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目标,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环保意识。强化目标导向,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依法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以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倒逼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现大气、水、土壤三大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促进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二、源头控制,全面改善大气质量。加快清洁供热建设步伐,尽早实现市区分散燃煤锅炉全替代;强化工业污染控制,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关停、淘汰、搬迁污染企业,减少燃煤总量;继续淘汰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巩固禁炮成果,确保取缔露天烧烤;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取得实效。

三、标本兼治,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将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和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建设放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位置,优先推进,尽早实现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坚持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四、持之以恒,加大水和土壤污染的治理力度。继续开展汾河水库水源地生态环境治理,确保饮水安全;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改善地表水环境。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境敏感地区、农业用地土壤等的检测和修复治理,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五、多管齐下,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保准入、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污染物增量。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大力宣传环境保护重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危害大气、水、土壤环境安全行为的处罚和问责力度,以铁腕治污、铁面执法的决心和担当,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