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6.12.2016  04:0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陈政高部长委托,就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关系民生福祉,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对全面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多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提出了大量极具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我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过程中,始终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深入研究建议反映的问题,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切实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好、落实好。

    2016年我部承办代表建议共503件(含闭会建议4件),其中主办221件、协办232件、参阅50件,已按规定时间全部办结。我部主办的代表建议,集中反映在六个方面:一是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包括加快棚户区住房改造,加快公租房分配,解决农民工等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等。二是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包括化解房地产库存,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等。三是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包括完善规划体制机制,改进城乡规划编制,推进“多规合一”试点等。四是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五是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包括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等。六是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包括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规范和清理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等。

    这些建议,是代表们经过深入调研、充分论证提出的,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呼声,凝聚了代表的心血和智慧。这些建议,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当前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高度契合,对我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主要做法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指导下,我部着力在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加强沟通上狠下功夫,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是层层落实办理责任。部党组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并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建立了部长负总责,分管部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建议办理审核把关,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建议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将每一份建议落实到处室、落实到个人。

    二是不断健全办理机制。制定建议办理工作制度,规范各个环节办理要求,推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重点从三个方面严格把关:一是严把程序关。每份建议的办理都要认真研究分析,汇总协办单位意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协商,严格按规定要求答复。二是严把时限关。将建议办理列入督办重点,每周通报各单位办理进展情况,强化日常催办,确保按时办结。三是严把质量关。主办单位、办公厅、部领导对每一份建议的答复层层审核把关;办理结束后,办公厅对各单位答复公文质量进行评估并通报。

    三是加大沟通协商力度。把沟通协商作为建议办理的必要环节,坚持“先沟通再办文”。我部主办的建议,均与代表沟通联系、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答复。沟通方式上除电话、电子邮件外,还采取邀请上门、登门拜访、座谈调研等形式,确保沟通效果。如对郑玉歆代表提出的公租房建设方面的建议,分管副部长陆克华同志带领承办单位赴中国社科院,当面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解决农民工等困难群体住房问题;邀请叶文智代表上门座谈,征求对我部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登门拜访陈俊卿代表,认真听取对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突出重点建议办理。把办理重点建议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办理调研,切实增强办理实效性。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交由我部牵头办理。我部成立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办理工作方案,两次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建议办理工作,向代表汇报办理进展情况。邀请代表赴贵州、广东等地开展实地调研,把建议办理与完善政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有力地推进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同时,结合我部重点工作,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强地下管线管理、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支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5个方面的建议作为部内重点建议,加强调查研究,进行重点办理,以点带面促进建议办理工作质量整体提高。

    三、取得的成效

    我们坚持把建议办理与部门工作相结合,把代表的意见建议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参考,作为推动突破重点难点问题的强大动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今年棚户区住房改造600万套。我部尽早安排任务和中央补助资金,协调落实有关金融支持政策,加大棚改贷款力度,大幅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同时通过召开现场会、片区会、开展专项督查等形式,狠抓工作进度。截至11月底,已完成全年开工600万套的目标任务。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事关我国经济稳定、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问题。我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一手抓热点城市控房价、防泡沫、防风险;一手抓三四线城市和县城去库存,指导和督促库存较大的200多个三四线城市和230多个县城落实去库存政策措施,取得积极成效。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今年10月份、11月份,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明显降温,房价环比涨幅快速回落,房价走势明显趋稳;全国已竣工的商品房待售面积自今年3月份起,连续9个月下降。

    ——全力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按照国务院部署,2016年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结合重点建议办理,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调查分析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加快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全力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目前已完成全年开工2000公里的目标任务。

    ——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截至12月上旬,全国已开工378万户,超额完成全年开工314万户的目标任务。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建立垃圾治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部署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推进特色小镇建设,认定第4批共1598个中国传统村落,命名127个特色小镇。

    (二)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化改革。

    ——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全国城市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城市管理监督局,推进落实执法制式服装、执法车辆、执法队伍培训等工作,结束了城管执法工作在国家层面“没爹没娘”的局面。

    ——推进城市规划改革创新。从规划编制、审查审批、实施监督等环节入手,研究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改革的一揽子工作方案。推进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双修”工作,开展了省级空间规划、市县“多规合一”、城市设计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方面的试点工作,推进城市规划改革取得新突破。

    ——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全面开展建筑业改革调研,明确改革思路和政策措施,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深化建筑业改革促进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送审稿)》。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在8省市开展了工程总承包试点。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工作有序推进,截至10月底,各地共清理出超额收取、未按时返还以及应取消的保证金超440亿元,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推动有关政策措施不断完善。

    ——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和发展。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促进并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集中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有力整顿了市场秩序。

    ——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召开了全国装配式建筑工作现场会,推广上海等地的经验,在全国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虽然我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代表们的期待相比还有差距。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和采纳代表意见建议和批评,积极回应代表关切,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