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8次主任会议

01.12.2015  16:38

  11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8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力量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债务管理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我市在自身财力有限的情况下,筹集大量资金,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民生事业的落实,但目前也存在债务偏重、融资成本偏高、债务管理不够规范等风险,建议进一步规范融资行为,提高决策水平,优化债务结构,做强融资平台,强化政务性债务管理和法律监督,落实管理责任。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督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法>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年初以来,我市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均稳控在省下达的控制范围内。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的办理高度重视,整改力度大、成效明显,建议继续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县乡同步换届工作的情况汇报。按照省委要求,全省所有市县乡同级领导班子下一轮换届将实现同步,目前仍未同步的,人大、政府、政协及所有乡镇人大、政府换届时间将由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初调整到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初。

  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法>审议意见(草案)》,并讨论决定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宋虎、鲁立彬、王建敏、王建之、刘柏生、王继恩,秘书长宾兴林出席会议。

  市领导赵文彬、杨玉芳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