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8次主任会议

19.08.2015  19:28

    

    8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振毅主持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主任会议,讨论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常委会副主任陈丽丽、郑世丰、周斌、何敏成,秘书长黄源扬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8月28日在钦州召开。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检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跟踪检查市物价局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跟踪检查钦州市交通建设与管理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跟踪检查《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上,张振毅还就如何做好立法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正式将钦州确定为全区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之一,行使好地方立法权,要在六个方面努力:一是做好机构设置、人员招录培训、立法调研和立法草案起草等工作;二是学习《宪法》《立法法》《组织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即将修订的《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对有关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四是对立法立项、起草进行立法协商,征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等意见;五是根据立法工作需要,按照专业门类健全、知识结构合理、人员规模适度的原则,建立专家库;六是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做好立法征求、起草、评估等工作。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