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多种模式改善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

18.11.2015  08:56

      今年,吕梁市有稳定物流和现金流的企业,可发放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贷款。对于租赁演艺、展览、动漫、游戏,出版内容的采集、加工、制作、存储和出版物流、印刷复制,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传输、集成和电影放映相关设备企业,可发放融资租赁贷款。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对金融机构处置文化类无形资产提供保障。对于其有优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企业,可通过权利质押贷款等方式,逐步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适用范围。
      积极探索适合文化产业项目的多种贷款模式。对于融资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的文化企业。鼓励商业银行以银团贷款等方务式提供金融支持。探索和完善银团贷款的风险分担机制,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有效降低单个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对处于产业集群或产业链中的中小文化企业,鼓励商业银行探索联保联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授信模式,加强和改进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完善利率信用评分制度。充分借鉴外部评级报告,建立内外部评级相结合的评级体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业务考评程序和考核方法,建立专门针对文化产业金融服务的考评体系,将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和积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相结合,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各金融机构增强服务意识,设立专家团队和专门的服务部门,主动向文化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对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文化企业和项目,优先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在满足金融机构授信客户准入标准的前提下,可对举办培训的企业和接受培训的人员予以信贷支持。综合利用多种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推出信贷、债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多种工具相融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目前各银行机构针对文化产业已推出诸多贷款品种,包括工商银行网贷通、建设银行民本通达和文化旅游以及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商务贷款等,全市银行机构共向文化企业发放贷款已超过2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