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台7项举措 扩大对外开放

10.02.2015  17:32

    2015年,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台7项举措,促进山西扩大对外开放、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积极融入京津冀检验检疫一体化。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检验检疫改革,以融入京津冀检验检疫一体化为契机,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通报、通检、通放”的检验检疫通关模式。通过与京津冀三地检验检疫机构密切协作,建立跨辖区检验检疫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融入京津冀检验检疫一体化,统一业务规范、统一风险管理、统一信用管理,实现跨辖区检验检疫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对符合条件的山西进出口产品实行“出口直放、进口直通”,进一步减少通关环节,提高通关速度,降低通关成本。

  实施新丝绸之路检验检疫一体化。根据质检总局《新丝绸之路检验检疫一体化工作方案》,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各检验检疫机构之间的协作配合,在区域内实施检验检疫业务流程再造,免除区域限制,免除口岸查验,免除二次报检,由企业自主自愿选择报检地、监管查验地和通关放行地,实现“沿线各局如一局”的工作格局。

  完善“黄河金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围绕业已建立“黄河金三角检验检疫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陕西、河南两地检验检疫机构的联系,构建区域联防机制,强化区域执法协作,搭建执法信息平台,统一执法依据,互补执法优势。结合“黄河金三角”地区的产业特点,以促进东部产业承接转移以及促进特色农产品扩大出口为着力点,使之成为“黄河金三角”区域扩大开放的战略支点。

  全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经验。按照质检总局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改革事项的总体部署,结合山西对外贸易发展形势,研究并推出上海自贸区8项可复制推广的检验检疫制度,上报质检总局审定批复后实施,通过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经验,倒逼自身业务改革,完善检验检疫制度,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有效性。

  主动参与积极推进山西开放口岸建设。按照山西省扩大对外开放新要求,在不断提升太原航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的同时,继续推进大同航空口岸正式开放、运城航空口岸临时开放,积极促成长治航空临时口岸开放进程;积极帮扶和推进无水港建设,对太原铁路枢纽(北六堡)物流中心及太原铁路口岸、朔州经纬物流园、侯马方略物流中心等无水港口的建设,提早介入,完善口岸功能,形成南起运城、北至大同,南北贯通的开放口岸新格局。

  继续推进全省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认真总结推广全省业已创建成功9个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经验,加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力度,结合推进“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加强宏观管理载体建设,加强对出口食品农产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示范区的建设与管理,提升建设水平,建立示范企业激励制度,促进产业集聚区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

  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简化程序,全面开展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改革,降低企业检测和通关成本,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境外各类优惠原产地政策。加快速度,进一步推进关检“三个一”通关体制改革,在太原机场口岸、武宿综合保税区、侯马方略物流保税中心逐步实施“三个一”。优化流程,实行全天候预约报检,预约查验,推进集中审单、集中查验。继续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虚拟口岸直通车和绿色通道等便利政策,提高受惠企业覆盖率。(记者 梁敏 实习生 郝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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