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中院将解决“三事”作为“硬杠杠”

12.05.2015  12:41
  本报讯(通讯员王鹏白永华)把解决群众“挠头事”、化解群众“烦心事”、处理群众“跑腿事”作为完成自身工作的“硬杠杠”,这是近日吕梁中院立案一庭全体庭务人员在周一“庭务学习课”上达成的共识。该庭就如何提升群众满意指数开动脑筋,换位思考,深入探讨,决心用庭务干警辛苦指数换取群众满意指数。

  立案窗口是群众感受吕梁中院服务水平的第一平台,该院立案一庭工作人员因势利导,给自己工作划出“硬杠杠”,以群众满意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最大节点,以节约群众时间和精力为标准,让群众的“挠头事”如期解决,减少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同时,他们针对窗口接待的部分群众可能对法院有情绪、有意见,工作人员不仅要做好“一杯水”的工作,更是将群众“请进来”,多说几句话,推心置腹,将群众的“烦心事”记在自己心上,力争将群众的“烦心事”化解成“棉花糖”。此外,该院立案一庭还杜绝因回答不细心、服务不到位而导致当事人跑错路、走错门、找错人现象的发生,立言立行,对群众反映的“跑腿事”积极处理,给群众最满意的答复。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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