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核酸检测报告单 一女子发布疫情不实信息被行拘

15.01.2021  06:58

  看到有人晒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图片,运城临猗籍女子李某竟将姓名改成自己,并把“阴性”改为“阳性”,发到了朋友圈。1月13日晚,省公安厅发布消息,李某媛因发布疫情不实信息,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1月9日,运城临猗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一名微信昵称为“L.”的网民在朋友圈发布了一张图片,内容为“临猗县人民医院2021年1月9日出具的姓名为李某媛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报告单”。

  警方调查得知,当天下午6时许,网民李某媛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好友发布了一张图片内容为“临猗县人民医院2021年1月9日出具的姓名为李某璇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单”。随后,她将图片下载至手机,用软件将图片内容中的姓名“李某璇”,改成自己的名字“李某媛”,将核酸检测结果、参考区间结果的“阴性”均更改为“阳性”,然后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

  李某媛的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据此,临猗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媛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期间,加强个人疫情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