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查处违法排污执法行动 重点查处五类行为

05.03.2021  09:28

  连日来,我市开展查处违法排污专项执法行动,执法人员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以及重点排污企业等,重点查处五类违法排污行为。

  此次执法行动主要依法严厉打击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弄虚作假、擅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等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要求的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行为;依法查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恶意排放生产废水的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贮存、非法转移、非法倾倒、非法处置固体废弃物的违法排污行为。

  检查过程中,对恶意排污行为,依法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整改事项,相关企业应在3月25日前完成整改销号。对短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各生态环境分局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对重大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确保环境违法问题整改销号。

  此外,对工作开展不力、整治进展缓慢的,我市将通报批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漏报瞒报、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环境违法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