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万柏林分局——太原警方查处10起妨害民警执行公务案件 14名涉案人员全部被依法处理

11.04.2016  11:42
 

记者日前从太原市公安局获悉,截止3月底,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共查处涉及妨害、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案件10起,对14名涉案人员全部依法处理。其中,执行逮捕9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1人,10余名因执法受伤民警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维护。

对于妨害执行公务的案件,太原公安万柏林分局充分表现出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坚决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的决心和态度。妨害执行公务案件的依法侦办,温暖了警心,达到了“振奋精神,提升士气,关爱民警,教育群众”的社会效果,有效震慑了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违法犯罪人员,表明了万柏林分局对任何试图阻碍或者暴力妨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都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太原公安万柏林分局表示,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护警,树立权威”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迅速办案、依法查处、顶格处理、全力维权”的工作思路,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抗法行为,坚决支持和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安执法活动的权威。

○链接

太原公安万柏林分局2016年第一季度依法查处10起妨害民警执行公务案件

1 2016年1月1日晚23时40分许,太原公安万柏林分局小井峪派出所副所长温庭宏带队在万柏林区西华苑小区四期西门处理一起打架斗殴警情时,遭到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男,28岁,吕梁市文水县人)的无理阻挠,在民警依法告知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郭晓闯仍借着酒劲,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并疯狂地将依法处置民警温庭宏打倒在地,在民警将其控制带上警车时,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又将辅警孟涛的右手食指咬伤。现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于2016年1月15日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已移交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 2016年1月2日23时许,太原公安万柏林分局长风派出所民警张云在长风西街丽华大酒店一侧处理一起出租车司机与乘客之间发生的纠纷警情时,犯罪嫌疑人陈某(男,47岁,运城万荣县人)因对民警张云依法处理警情的结果不满,继而恼羞成怒,对民警张云进行殴打。现犯罪嫌疑人陈某于2016年1月15日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已移交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 2016年1月6日21时许,太原公安万柏林分局和平南路责任区刑警队在大王路南内环街口将妨害执行公务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女,39岁,太原市人)抓获。经查,该于当晚在大王路南内环街口北100米处,对在此进行酒驾检查的万柏林交警一大队民警张裕剑进行辱骂和殴打,拒不配合现场交警依法执行公务。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于2016年1月21日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已移交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4 2016年2月27日16时许,太原公安万柏林分局千峰派出所民警王剑玮带领协警前往西矿街公园路口处置一起醉酒男子寻衅滋事警情时,在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37岁,太原市人)传唤到千峰派出所一层醒酒室内进行治安纠纷调解时,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拒不配合,并辱骂殴打民警王剑玮和协警王腾。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于2016年3月11日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已移交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5 2016年3月17日,太原公安万柏林分局长风派出所民警张鲁军、张献忠等人根据市局预警平台指令,在万柏林区南屯村昆鹏网吧内将两名前科预警人员任某(男,29岁,长治市平顺县人)、任某(男,24岁,长治市平顺县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例行检查时,该二人拒不配合,并且伙同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任某(男,24岁,长治市平顺县人)、原某某(男,24岁,长治市平顺县人)对民警张鲁军、张献忠等人进行殴打,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现上述4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6 2016年3月13日21时40分许,太原市交警支队万柏林一大队民警高峰带领协警吕威、孙民胜在南内环西街与大王路十字路口向北50米处设卡查处酒驾时,犯罪嫌疑人杜某某(男,21岁,吕梁临县人)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A4798Z的白色大众汽车,拒不配合现场交警例行检查,强行冲卡并造成三辆汽车不同程度损伤,妨害交警执行公务。现犯罪嫌疑人杜某某于2016年3月28日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已移交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7 2016年3月12日15时10分许,太原公安万柏林分局和平南路派出所民警靳文峰、樊晓斌带领协警窦海东、黄灿在千峰南路18号KTV附近处置一起酒后滋事案件时,和平南路派出所民警对醉酒男子刘国军口头传唤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49岁,黑龙江哈尔滨市人)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辱骂并推打民警樊晓斌,将民警樊晓斌的警服撕破,造成民警樊晓斌右手食指受伤。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2016年3月24日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已移交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8 2016年3月9日凌晨1时许,太原公安万柏林分局千峰派出所民警王俊虎带领辅警王腾、薛强前往汉庭酒店太原理工大店处置一起醉酒男子故意毁坏财物警情时,在依法将故意损毁财物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山西怀仁县人)传唤至派出所调查了解案情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拒不配合民警审讯,并辱骂、殴打民警王俊虎,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2016年3月22日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已移交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9 2016年3月3日上午9时许,太原公安万柏林分局执勤民警在迎西收费站开展全国“两会”安保设卡查控工作中,小井峪派出所副所长郭兴旺和民警王月文、白春生带领韩超等四名辅警人员在对途经一辆车牌号为晋HY6117的本田牌CRV型车辆进行依法检查时,该车驾驶员王某某(女,47岁,五台县人)拒不配合民警检查,不但辱骂现场执勤民警和辅警,干扰民警正常执法,而且在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劝止和警告时,该仍继续采取辱骂、推搡等过激行为,用手将执法记录仪打落在地,干扰现场拍摄取证工作,甚至动手殴打辅警韩超致其右手出血。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2016年3月15日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已移交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0 3月5日,太原公安万柏林分局小井峪责任区刑警队在万柏林区上庄街附近将涉嫌妨害公务的违法嫌疑人王某某(男,41岁,太原市人)和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女,37岁,太原市人)抓获。经查,3月5日12时许,夫妇二人因交通事故与肇事货车一方发生纠纷,肇事车辆与该夫妇二人驾驶的轿车长时间停在马路中间,致上庄街交通严重堵塞。现场交警处理事故准备依法将肇事车辆拖走时,该二人阻碍交警拖车并严重妨害交警执法。东社派出所民警在接110指令后迅速到达现场,依法展开现场疏导和警情处置工作。在派出所民警依法对二人进行劝阻和制止时,二人不听劝阻,拒不配合民警执行公务。在多次警告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派出所民警依法将二人带离现场。在带离过程中,该二人对民警实施了推搡、谩骂和殴打,严重妨害民警正常执法。现违法人员王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于2016年3月17日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已移交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记者 常健 李维)

注:此文刊登于2016年4月6日《黄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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