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万柏林分局——一对“狱友”喝酒聊天不思悔改的偷手机洗心革面的念旧情

01.06.2015  12:44
 

"狱友"相约喝酒聊天,其中一人却犯了老毛病,偷走了另一人的手机。失主念及旧情,希望对方能主动归还,因此直到案发20天后才选择报案。万柏林警方接到报案后,很快将嫌疑人抓获,并于昨日通报了案件的有关情况。

报案

5月15日中午,一个年轻小伙走进公安万柏林分局小井峪责任区刑警队,有些犹豫地对民警说要报案。小伙子姓郑,4月25日,他和朋友岳某小聚,两人先吃饭,然后又去唱歌。期间,岳某提出要用他的苹果手机看新闻,小郑随手给了对方。岳某拿着手机玩了一阵后,便归还了,小郑顺手将手机放在沙发上,继续喝酒唱歌。当晚11时许,酒酣耳热的小郑突然发现身边的岳某不见了,同时消失的还有自己刚买了一周的新手机。

隐情

民警基本断定是岳某偷了手机,但小郑为啥在被盗后20天才来报案,还显得这么犹豫?民警详细询问,小郑慢慢打开了话匣子。原来,3年前,小郑交友不当,犯下了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在监狱服刑的时候认识了岳某。小郑服刑时,岳某对他多有照顾,两人的交情不错。后来,表现良好的小郑被减刑提前释放,两人便断了联系。

今年2月,小郑在街头偶遇岳某,彼此留下了电话。案发当天,岳某主动打电话约他小聚。发现手机不在后,小郑立即借电话联系岳某,但岳某一直不接,随后又拨打自己的电话,发现已关机。此后20天,小郑念及旧情,不断联系岳某,希望他能主动归还手机,但岳某始终置之不理。小郑这才想到报警,但走到了刑警队门口,他还是有些犹豫。

感慨

听完小郑的陈述,民警肯定了他报案的做法,随后展开侦破,并于数天后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网吧,将正上网的岳某抓获。岳某交代,在街头偶遇小郑后,他发现小郑“混得不错”,案发前几天他手头紧,便想从小郑身上“捞点油水”。盗窃得手次日,他便将这部售价6300元的手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路人,赃款全部用于上网和吃喝。

对于此案,负责侦办的民警感慨很深,两人同是曾经的“失足人”,出狱后一个洗心革面,靠辛勤的劳动,有了稳定的工作和安定的生活,另一个却屡教不改,再次触犯法律,甚至将手伸向曾经的朋友。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能改正错误,靠自己的劳动肯定会得到幸福的生活,但如果屡教不改,则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民警也提醒大家,遇到不法侵害,一定要及时报警,给警方争取宝贵的时间。本报记者张晋峰实习生李倩琦通讯员王佳强

注:此文刊登于2015年5月24日《太原晚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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