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4枚抗战胜利纪念章现身太原

04.09.2014  12:40

 

 

 

4枚抗战胜利纪念章现身太原 经过60多年流传至今,已经相当稀少珍贵  

              9月3日,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来临之际,太原市公安局档案馆将4枚抗战胜利纪念章进行归档展出。这4枚抗战胜利纪念章经过60多年流传至今,已经相当稀少珍贵,它们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历史见证,具有较高的文史价值和收藏价值。
  这4枚抗战胜利纪念章做工精美、品相完整。第一枚是“第二战区司令长官奖”英锐奖章,此枚纪念章正面是珐琅质地,工艺精美。背面刻有“民国廿九年”,编号“269”。章上悬挂着深蓝色红色白色条绶带。
  第二枚是红铜铸制,通径3.5厘米,章上悬挂橘黄色深蓝色红色条绶带,绶带上缀民国国徽,正面上部绘有交叉的国民党党旗和民国国旗,中间刻有蒋介石肖像,背景为卢沟桥,表明“七七事变”为抗战起点,全国奋起抗战终至胜利。背面铸有“抗战纪念章”篆书字模与发行编号。此章图式最早出现于1945年编印的勋奖图谱中,但图谱中无文字说明与解释,后于1946年10月起才开始颁发。
  专家介绍,此枚纪念章工艺较为精美,图案清晰,背面还刻有“合作五金公司”字样,又称之为“国防合作版”,其颁发数量颇大,为当时主要颁发的纪念章。
  第三枚是反映中华民族抗战内容的纪念章,章的正面镌刻有“民族革命抗战胜利纪念章”的字样,背部上方刻有制作单位“I-IWA(即第二战区)”,下刻有编号“27359”。纪念章上悬挂着深蓝色红色白色条绶带,中间缀有“V”字标识。
  第四枚为圆形纪念章,正面为深蓝色,上面刻有“民族革命抗战胜利纪念”,中间刻有一个大号的“V”。背面刻有编号“63705”。
  1945年抗日战争取得胜利后,各抗日根据地、全国各行各业以及单位和个人,曾制作了品种众多的抗战胜利纪念徽章。专家介绍,抗日战争时期,第二战区所辖范围为山西方面的作战地区。其中“V”字纪念章是比较独特的品种,在抗战胜利专题徽章中形成了一个具有特殊象征意义的类别,“V”形字母是“胜利”(英文为victory)的象征。(李飞飞 王明轩)

 

    注:此文刊登于9月4日《山西日报》B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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