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换届 查处问题不力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7.12.2014  11:09

    在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时期,12月26日,省纪委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尤其要关注重点村、难点村、资源村、城中村等问题突出的村委选举工作,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性和敏感性,掌握一手情况,主动联系沟通,及时发现隐蔽性、苗头性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研判,强化措施,确保“两委”换届不出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配合组织、民政、政法、信访等部门,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坚持“露头就打”,对村“两委”换届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保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关于认真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履好职,尽好责。要督导各县(区、市)纪委、监察局把换届选举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真正抓在手上,强力推进工作。对村“两委”换届选举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了不查处,是渎职。对领导不力、查处不力、消极应对、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据悉,省纪委近期将对各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追责。(记者 权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