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年报》:杏花岭责任区刑警队--网管拘禁小偷16小时

25.07.2014  18:41

本报记者 陈彤 通讯员 王霜红

一男子窜入街边网吧偷窃时,被网管抓住。但网管并没有报警,而是将其非法拘禁16个小时,并对其进行殴打。日前,这名男子和网管均被太原公安杏花岭分局杏花岭责任区刑警队抓获。

今年5月以来,马某和其同伙,专门选择凌晨时分,窜入街边网吧,趁网管熟睡,盗窃电脑主机内存条。

6月28日晚22时,马某在杏花岭区五龙口街某网吧行窃时,被工作人员张某发现。马某被当场抓获后,张某并没有报警,而是与网吧其他工作人员一起将马某控制,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16个小时,其间还对他实施殴打,并要求马某带着他们一起寻找其他同伙。

6月29日16时,马某在张某等人的逼迫下,领着张某等人来到杏花岭区黑土巷一电脑维修店,找到其同伙李某。这时,张某向李某索要1万元损失费,而李某则以敲诈为名,拨打110报警。

接警后,公安杏花岭分局杏花岭责任区刑警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并将张某、马某、李某带回刑警队。次日上午,民警根据李某交待,将另一销赃嫌疑人龚某抓获。

原来,张某等人来到李某住处以赔偿损失为由索要1万元,李某自知理亏,便同意和马某一人支付一半,但马某不同意说没钱,于是,李某就以敲诈为名报警。

马某自今年5月底以来,盗窃电脑主机内存条变卖给李某获利5000余元,均挥霍。李某又将盗窃物品卖给小贩龚某。

目前,马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张某因涉嫌非法拘禁已被取保候审,李某、龚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已被取保候审。其他嫌疑人正在进一步抓捕中。

注:本文刊登于2014年7月18日《山西青年报》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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