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杏花岭责任区刑警队--抓到窃贼不报警拘禁起来要好处

25.07.2014  18:40

这名网管落得个与盗窃嫌疑人一同被刑事拘留的下场

本报7月21日讯 (记者 辛戈 通讯员 王泷荭)

网管在网吧逮到了行窃的小偷,没有报警,而是拘禁对方索要“损失费”。结果,网管、盗窃嫌疑人一同被刑事拘留。20日,太原公安杏花岭分局向社会通报此案。

今年5月以来,男子马某与其同伙,专门选择凌晨时分,窜入街边网吧,趁网管熟睡,盗窃电脑主机内存条。因为不少网吧疏于防范,一时间损失严重。6月28日22时,马某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五龙口街某网吧行窃时,被工作人员张某发现。当场抓获马某后,张某并没有报警,而是与网吧其他工作人员一起将马某控制,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16个小时。在此过程中,几人对马某实施殴打,并要求马某带着他们一起寻找其他同伙。6月29日16时,马某在张某等人的逼迫下,领着张某等人来到杏花岭区黑土巷一电脑维修店,找到其同伙李某。这时,张某向李某索要一万元损失费,而李某则以敲诈为名,拨打110报警。

接警后,公安杏花岭分局杏花岭责任区刑警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并将张某、马某、李某带回刑警队。次日上午,民警根据李某交待,将另一销赃嫌疑人龚某抓获。

经查,马某自今年5月底以来,盗窃电脑主机内存条变卖给李某获利5000余元,均挥霍。李某又将盗窃物品卖给小贩龚某。

目前,马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张某因涉嫌非法拘禁已被取保候审,李某、龚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已被取保候审。其他嫌疑人正在进一步抓捕中。

注:本文刊登于2014年7月22日《山西晚报》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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