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岭区出台“双创”基地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29.01.2016  14:20

  1月21日,从杏花岭区获悉,该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基地 城市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三年示范期内,该区力争新增小微企业4950户,小微企业营业收入达到890亿元,小微企业新增就业人数2.9万人,小微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0.51亿元,小微企业拥有授权专利数达到230项。

  为做好示范工作,杏花岭区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充分运用财政、金融和资本市场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改革财政 专项资金 的支持方式,进一步撬动社会资金,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该区示范期内将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与驻地银行合作,开发科技产业、物流产业等产业类融资产品;试点推广“创业贷”融资模式等,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该区将分别设立小微企业扶持资金和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初创期、成长期小微企业发展,特别是对新兴产业类和对全区经济发展高贡献行业的小微企业进行扶持。首年该区将安排1000万元扩充“助保贷”业务的风险补偿铺底资金池,每年安排50万元设立“助保贷”应急周转保障资金。充分发挥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职能,促进担保行业风险分散及担保体系建设,计划三年投资增加600万元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

  为顺利推进示范工作,杏花岭区成立“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从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法律维权、管理咨询、财务指导、检验检测认证和 知识产权 保护等多方面对小微企业予以支持。(李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