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岭分局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

12.11.2014  19:26
      11月8日晚至11月9日24时,杏花岭分局在辖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针对辖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各派出所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要求认真予以查处,旨在提醒辖区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摒弃陋习,共同维护辖区安宁的生活环境。

截至目前,分局已查处违规燃放案件3起,行政处罚3人。11月9日11时,涧河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辖区北中环耐火小区门口时,发现有人因办婚事正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依法将违法嫌疑人王某口头传唤回派出所审查。经查明:2014年11月9日11时,违法嫌疑人王某因侄女出嫁,在辖区北中环耐火小区门口违规燃放鞭炮1000响3鞭,礼花6墩,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派出所对王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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