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悦娥:维护民族宗教和谐发展

13.07.2015  14:17

  7月9日至10日,省政协副主席李悦娥率省政协民宗委调研组莅临我市,就我市对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 山西 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我省少数民族聚居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情况进行调研。市委书记张九萍,市政协主席师建平,市领导常国荣、王维平、金德祥、陈建国等分别参加调研和座谈会。

        调研中,调研组先后深入阳城县基督教“两会”、凤城镇东关村和泽州县聚寿山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我市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自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切实加以贯彻落实,切实强化宗教管理,加强安全监督,充分发挥各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了两个《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宗教工作,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同时,针对我市的5个少数民族聚居村,紧紧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了各民族平等团结和繁荣发展,全市呈现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民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李悦娥在讲话中指出,晋城市在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和推进少数民族聚居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上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政策到位,责任到位,各项工作都走在全省的前列,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为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继续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不断增强自身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增强两个《条例》的贯彻实效,认真结合本地实际,为宗教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切实做到宗教工作重在平常、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真正做相互了解,相互沟通,相互包容,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促进宗教事务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综合管理;各宗教也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切实依法开展各项宗教活动,提高信教群众遵守相关条例和法规的自觉意识,不断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
       
        李悦娥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全省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始终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科学规划民族聚居村的整体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带动作用,统筹规划,积极推动民族村的整体发展;要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高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知法、用法,依法开展各项工作;要围绕四个认同,有效推进民族间的交流、交往、交融;要围绕“六大发展”,谋划少数民族聚居村的产业布局,努力推动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发展、群众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