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李克强“有权不能任性”攻坚“权大于法”是重头戏

05.03.2015  18:13

  人民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 李婧)今天上午,李克强总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式上,提出“有权不能任性”等依法治国的新表述。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专家马怀德介绍,“有权不能任性”的含义是,依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避免“权大于法”。攻坚“权大于法”的重头戏在依法行政。一方面要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另一方面要对他们行使的公权力严加约束和规范。当公权力纳入法治轨道之后,侵害老百姓的现象必然会减少,损害百姓利益的问题也会得到逐步解决。当权力运行日益公开后,老百姓也会通过更加便捷高效的监督渠道,有力维护自己的切身权益。政府如果规范执法,就不会发生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牟利型执法和不作为等乱象,公众的权益和公共利益也会得到保障。因此,本届政府连续下放和取消600多项行政审批权,通过简政放权,就是要将精力集中于行政服务上,政府该干的事情要依法干好,政府不必干的事情坚决不干,这样一来,不仅企业的束缚减少,市场主体活力得以释放,个人权益也能得到更大的保障。

  马怀德认为,2015年推进法治的重点是约束行政权。既要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又要改革执法体制机制,压缩自由裁量权,落实执法责任制,防止执法不作为。同时,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遏制“做决策时拍脑瓜、执行时拍胸脯、决策错了拍屁股走人”的“三拍”现象。类似的政府决策虽然看起来成为一时的政绩,但却给国家和百姓的利益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解决这种不负责任的决策行为,办法只有一个,就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责任编辑: 张晓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