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前省直机关、太原市党政机关实现生活垃圾分类

12.12.2017  07:20

  我省将由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从而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今日,记者从太原市环卫局了解到,此项措施将率先在太原推开,将有利于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列入必须分类的垃圾种类包含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可回收物等。除此之外,特地详细规定了有害垃圾涵盖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以及包装物等。

  对于有害垃圾,各单位要以安全处理为核心,设立专门的放置场所以及容器,对于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同时设置醒目的有害垃圾标志。有害垃圾的运输将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单独收运处置,个人及单位不得私自处理。

  今年,餐厨垃圾作为垃圾整治的重点,各党政机关食堂产生的剩菜剩饭、骨头、菜叶等必须单独分类,不得和餐具、饮料瓶、废纸等杂物放置一起。同时要求存放容器必须密闭单独存放。建立详细的记录机制,关于餐厨垃圾的数量、去向、处置方式等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存档。

  可回收垃圾,例如计算机、打字机、复印机等废弃电子类产品,也要建立记录机制以及资产管理账目,详细记录数量、去向。在专业机构确认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后,由回收企业进行专业回收处理。

  对其他可回收物,各党政机关必须由专人分拣打包做标记,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建立废品分类回收网络。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要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该措施预计在2018年底前,在省直机关、太原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要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前,在各设区市城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同时太原市环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各党政机关带头外,还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从源头减少垃圾,养成主动分类、主动投放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