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交通局扎实做好节期间“两节”期间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

03.01.2017  10:33
为贯彻落实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吕梁市交通运输局日前发出《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要求全系统坚决按照中央、省、市的规定和要求,扎实推进交通运输部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切实预防各类“节日病”,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通知》要求,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一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守土尽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二要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三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力,发生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责任。四要强化群众监督,畅通信访举报。虚心接受群众尤其是服务对象的意见,认真反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营造廉洁文明的交通运输环境。

(武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