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检察院:谱写为民务实清廉新篇章

29.12.2014  21:00

朔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国旗下郑重宣誓

    近年来,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朔州市检察院)坚持从人民群众需要的事情做起,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办院最高标准,从严治检、素质强检,努力提升能力、优化作风,不断提高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水平。辛勤努力结出累累硕果,朔州市检察院先后被授予“省级文明和谐标兵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在新的时期下,朔州检察院全院干警正以昂扬的精神面貌,努力开创朔州检察工作新局面,不断谱写检察工作的新篇章!

     以执法为民为理念 全面履行监督职责

    依法进行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就在今年,朔州市检察院积极推行命案介入监督机制和办案终身责任制,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建立命案捕诉监督联动机制,收到了良好效果。

    为了确保命案介入监督机制的有效实施,今年3月,朔州市检察院制定了 《关于检察机关介入命案侦查监督的实施意见》、《命案办理主办检察官办案规则》等8项配套制度,建立起命案捕诉监督联动机制,探索推行命案主办检察官办案终身责任制,以进一步提高命案办理质量和效率。

    在实际工作中,朔州市检察院改变过去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分部门、分人员、分阶段、分流程的“接力赛”办案模式,打破部门壁垒,建立了命案捕诉监督联动机制,由主办检察官领导下的办案组全程负责从介入命案现场到出庭公诉等一系列工作。为此,该院要求主办检察官在接到公安机关发生命案的通知后,第一时间赶赴命案发生现场,参与现场勘查工作,对侦查活动进行全程、动态监督。同时,该院还对命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办案流程进行了明确规范。

    为了确保命案办案质量,朔州市检察院与朔州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检察机关命案侦查介入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完善相关配合机制。朔州市检察院同时规定介入命案监督的检察人员坚持 “参与而不干预、建议而不代替、引导而不指挥”的原则,尊重公安机关独立办案,做到不僭越、不干预、不妨碍侦查。目前,朔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已对全市21件命案侦查工作进行了介入监督,参与率100%,案件侦破率100%。其中15件已提起公诉,11件作出一审判决,平均审查逮捕时间为3天,平均审查起诉时间为一个月,办案期限大幅缩短,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监督职能。在实际工作中,朔州市检察院不断加强职务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截至今年11月底,全院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15人;不仅如此,该院还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开展警示教育讲座160次,接受教育干部人数达11000多人;并建设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应县检察院涉农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历久弥新才方知经验宝贵,“枫桥经验”作为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朔州市检察院积极学习借鉴 “枫桥经验”好做法,重点化解“六类矛盾”。今年,该院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后不批捕43人、不起诉23人。与此同时,朔州市检察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在全省率先完成两级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建设了300多平方米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还与朔州市教育局会签了 《关于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的意见》,积极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

    加强法律监督机制建设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去年,朔州市检察院与朔州市人民法院会签了 《关于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了贯彻民诉法11项协作机制;与朔州市公安局、市人社局会签文件,形成打击“恶意欠薪”的工作合力;与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合发文,实现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今年,朔州市检察院还向朔州市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有效地化解了一起多年积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以服务群众为要求打造“阳光检察”品牌

    在工作中,朔州市检察院积极打造“阳光检察”亮点,今年年初,朔州市检察院首先开通了“朔州检察”门户网站,成为全省首家开通门户网站并在互联网公布办案信息的市级检察院。在“朔州检察”网站上,公众可以了解朔州市检察院机关职能、受案范围、办案流程,重大工作安排,除此之外,立案侦查情况、审查起诉情况、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控告申诉案件和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办理进展和结果 (除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公开外)也全部面向公众公开。

    其中,网上举报系统和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投诉平台作为阳光检察的重要内容,朔州市检察院安排专人每天查看、收集、分流线索,同时,该院建设了在线申诉系统,将13类案件纳入该系统,实现即时网上申诉,并设立在线法律咨询版块,为人民群众提供随时随地法律咨询服务。今年以来,该院已受理网上申诉4件,受理网上举报线索5条,公布各类检察工作信息330余条,公布各类案件及终结性法律文书40件,发送阳光短彩信15000多条,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意见建议13条。

    与此同时,朔州市检察院还搭建起“五个一站式平台”,即一站式控申服务平台、一站式案件受理查询平台、一站式行贿档案查询平台、一站式民事申诉平台、一站式“阳光检察”电子平台。不仅最大限度地提供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也保障和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除此之外,朔州市检察院还开通“阳光检察”短彩信服务平台,通过短彩信群发形式,将各类检察信息及时地发送到各界人士手机上,实现检察工作便捷公开;“朔州检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和腾讯微博平台,则通过定期推送文字、图片、视频,及时传播检察职能,展示检察动态,实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如何让“阳光检察”更好地为朔州公众所知,朔州市检察院通过积极开展“阳光检察”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五进”活动,着力提高“阳光检察”工程的社会影响力和渗透面。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先后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210场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4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25000余人次,赢得朔州市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了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朔州市检察院还建立了“巡回检察”制度,打造上门服务平台。今年3月,朔州市检察院出台 《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行“乡镇巡回检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推行“巡回检察制度”。并结合市委政法委部署的“一村一警”联系走访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面对面的上门法律服务。为此,朔州市两级检察院在乡镇、较大行政村、社区设立了19个派驻乡镇检察室,配置检察干警24人,并在30余个乡镇设立了“阳光检务联系点”,将“阳光检察”工作做到基层群众家门口。

     以群众满意为标尺建设一流检察队伍

    朔州市检察院一向高度重视自身建设,近年来,该院围绕“好班子、好队伍、好目标、好措施、好业绩、好形象”的六好目标,在思想政治素质、领导工作能力、检察业务水平等方面全面加强建设。

    在建设“好班子”方面,朔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原维宁要求班子成员做到勤学善思,从而更好地将全市大局、上级精神与本院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他的带领下,班子成员各司其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朔州市检察院党组认为,要带好队伍,必须以人为本,通过设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和人才选拔方式,院里一批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走上中层干部的岗位;院领导和干警在一起就餐,公务接待全部改至机关食堂;搭建检校合作平台,与山西大学开展教学实践协作,提升干警理论素养和执法水平;采取竞争上岗、考核任用、轮岗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调整了市检察院机关中层干部,调整后中层干部平均年龄下降,干劲和积极性明显增强;大力推进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

    如此这些,朔州市检察院领导们还是觉得不够,为了对标一流,朔州市检察院决定“争先创优、学习先进”,把太原市检察院、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的同仁们请进来,请他们讲授好做法;开展“道德讲堂”,让全院干警享受精神大餐;同时,该院还主动邀请朔州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视察调研工作,让大家来为检察院挑毛病,找不足。

    就在今年的教育实践活动中,朔州市检察院领导首先带头阅读规定的必读书目和学习内容、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带头给所在支部和联系点单位做辅导。该院邀请朔州市直工委、朔州市委党校专家做教育实践活动的专题报告。同时,该院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全院干警以清明公祭形式赴李林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接受红色传统教育;《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焦裕禄》等党史文献影片的播放展出,也使全院干警深受教育。不仅如此,朔州市检察院还在怀仁县建设“百亩阳光检察林”工程,倡导全院干警践行右玉精神,自愿购苗,亲自劳动,造福一方群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朔州市检察院迅速掀起学习全会精神的热潮,全院检察人员决心从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出发,按照坚定理想信念、维护公平正义、提高检察机关整体形象的要求,注重职业道德素养的提高,更加自觉有力地践行以“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模范遵章守纪,自觉接受监督,坚持自律互勉,弘扬新风正气,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准,为朔州检察事业的大发展、新变化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