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法院“庭审帮教”失足未成年人成效优

22.03.2016  13:57

作者 乔浩

 

“小强,想想你的父母家人供你读书上学,现在整日以泪洗面,你做这样的事,不后悔吗?”“恳请您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还想回到学校学习。”这是一名未成年被告人与法官在法庭上的对话。

近日,在朔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不失时机地在庭审中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和心理疏导。

 

该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注重将审理与教育相结合。法官们将大量精力投入在说服、帮教上,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尽最大努力将未成年被告人引入正途。为优化办案效果,该院聘请司法局、学校、共青团、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一起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庭教育。经过多方几年来不懈的努力,该院涉案未成年被告人重复犯罪率不断下降,取得了良好效果,尤其是2015年,该院审理的13名未成年人犯罪,无一人重新犯罪,取得明显成效。获得了未成年被告人家长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广泛赞扬。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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