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有担当保障民生送公平

19.01.2016  11:07

 

通讯员 张磊

 

潞安清洁能源项目于2013年落户襄垣县王桥镇郭庄村,该项目被省、市、县确定为重点项目。因项目占地需要,郭庄村整村搬迁,实行异地安置。在搬迁过程中,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宅基地权属等矛盾纠纷逐步凸显。为了解决纠纷,有的村民找村委理论,有的去找项目部解决,有的则到县里上访。为此,县里专门成立了项目服务保障工作领导组,就涉及的房、地、人问题进行深入调查、集中汇总,分步解决,但仍有一些矛盾纠纷未能化解。近日,襄垣县法院以大局为重,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服务,审理化解了涉及该项目的矛盾纠纷150余个。

诉前:传播法治思维

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该院党组选派了两名院领导参与项目工作领导组,提供法律咨询,对制定方案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诉前化解相关矛盾纠纷。并要求参与人员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工作人员坚持能动司法,切实增强服务的自觉性和有效性,做到既要参与又不越位;二是准备工作到位,工作人员对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重新学习,收集相关案例,准备有关材料,做到有备无患;三是要开展活动到位,按照谁用法谁普法的要求,积极宣传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继承法及民事诉讼法,将相关法律知识和案例给村民进行讲解。通过讲解法律知识,村民们对一些以往不懂、带有疑惑的问题进一步找到了答案,一些争议迎刃而解。对一些仍有争议的案件,法院指定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并对符合缓、减、免条件的依法缓减免,后共有49个涉及土地、房屋等纠纷进入法院。

诉中:送去公平正义

值得一提的是,所受理的案件均由该院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审判长审理,每一位领导平均分配有7个案件。院长姚江平承办了3个案件。从阅卷、交换证据到庭审、调解、判决,每一个环节审判长均要认真参与,认真对待,认真负责。

2014年10月29日,院长姚江平作为审判长,在襄垣县王桥镇郭庄村村委大院开庭审理了米某诉郭庄村委的土地合同确认纠纷案件。郭庄村200余名群众旁听了案件的审理,姚江平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合议庭成员仔细核实双方出示的证据,庭审持续了1个多小时。休庭后,姚江平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原告米某却说:“为了我们的事情,院长能够亲自进村入户审理案件,不管判决结果怎么样,我都相信法院的判决”。案件经过合议庭的评议,最终判决原告败诉,原告米某亦未上诉。为了统一判决,避免类型案件判决不一的情况发生,法院先后召开5次会议,听取个案情况,分析案情,研究法律适用。经过认真的审理,49个案件有的得到调解,有的依法做出判决,全部得到有效化解。

诉后:持续提供服务

判决生效后,一些观望的村民则在比较法院的判决后,有的参照判决的内容进行分家析产,有的土地争议也主动和解,有的原本想起诉的也放弃了念头;一些原本想通过信访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村民,也走进了法院,请求依法解决。原本争议大、难度大、情况复杂的矛盾体好像一下得到化解,项目组和村里的工作又恢复了常态。

为了切实持续保障项目进展,在此基础上,该院结合县委包村驻村工作情况,安排了一名资深庭长和一名审判员负责该村的一些涉法涉诉问题的咨询和化解。工作组平均每周进村一次,参加支村两委的会议,走访村民,帮助村里献计献策。截至目前,包村驻村工作组已经入村16次,接受咨询23个,解决矛盾纠纷8起。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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