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朋友圈”也有陷阱 防盗防骗是门必修课

18.10.2016  11:39
 

      其实,“朋友圈”代购的风险不仅仅只是买到假货或残次品,因为圈子大了就会有各种问题,经常使用微信代购,防盗防骗是门必修课。
      32岁的田女士家住含光路,因是位全职妈妈,也想加入代购大军。田女士说,看着女儿一天天大了,也想找个兼职工作,最好能在家里边带孩子边挣钱。一年多前,微信朋友圈的一条消息引起她的注意。“那天看到朋友圈里有个童装代购在招下家,每天只要在朋友圈里发几条消息,用手机联系供货方和买家进行交易,也不用自己进货发货。”田女士说,看到这条消息她心动了。
      田女士通过微信询问对方如何成为代理,对方是一名年轻女孩,回复说“没有门槛,只要推销出去货品就能成为代理”。对方还详细讲解了销售技巧和策略,还有在朋友圈里“”的营业额,今儿2000,明儿3000,田女士没有过多怀疑,加入到微商的行列中来。可没几天,当她通过微信转账给“上家”300多元货款后,就再也联系不上对方了。在和对方联系时,已被屏蔽了。意识到被骗后,她在西安一家亲子网站上发帖,希望能给其他人一些提醒。
      类似这样的诈骗究竟还有哪些呢?公安局民警告诉记者,利用代购诈骗其实并不少见,一般情况下,诈骗者声称能“海外代购”,价格优惠,为您打折,可付款之后,对方会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类似的理由要您加付“关税”,等您钱付了,货品也收不到。
      “还有利用二维码诈骗,诈骗者以商品返利或者降价为诱饵,发送商品二维码,一旦安装,木马病毒就会盗取您的应用账号、密码等隐私信息。”曹警官说,其实最常见的诈骗方法就是点赞诈骗,集满多少个赞就可以获礼品,等集满兑换礼品时,才发现奖励“缩水”。另一种骗局是,商家发布“点赞”信息时,就留了“后手”,并不透露商家具体位置,而是写着电话通知,要求参与者将自己的电话和姓名发到微信平台,目的是套取更多人的个人信息。
      5 多知道点
      不是所有商品都能代购 弄不好将面临牢狱之灾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朋友还在热衷于“朋友圈”购物,有些方面的知识您一定要知道,有些商品是不能通过微商、朋友圈代购的,如有涉及,您或许将面临牢狱之灾。
      2015年6月29日,杭州西湖区法院判决一位在朋友圈销售假减肥针的辣妈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6年4月,一名80后美女做微商,因在无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将美容假药肉毒素通过朋友圈销售,并提供注射服务,被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6年5月,辽宁大连警方破获特大进口假药案,涉案金额逾600万元。该事件中,嫌疑人孙某是个微商,通过网络购买供货方从韩国、日本非法采购VC注射液、黄麻膏、玻尿酸等未经国家药监局备案的假药及医疗器械,再通过网络招募代理,让代理在微信朋友圈、微店以及微信群里进行出售。孙某等人因此被警方刑事拘留。
      为什么朋友圈代购这些物品会面临牢狱之灾?一位检察院的检察官告诉记者,《刑法》上的假药并非我们事实意义上的假药。一些真药,照样可以构成法律上的假药。比如某些国外生产的药品,本身在国外是真的、合格的,但是按法律规定在国内销售是必须经过审批并经正规途径检验进口才是合法的。国外生产的事实意义上的真药,如果未经审批检验进口而进行销售,就是法律上的假药了。所以,不要以为自己销售或代购的是国外的真药就不会构成犯罪,必须确保有合法来源和途径。
      有些销售假药的人被抓获后,往往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程度,觉得不是专门卖药,就是工作之余通过朋友圈做做,总共才几笔交易,也没造成什么伤害,最多罚款好了。检察官说,这种想法是误解,对很多犯罪行为而言,《刑法》规定必须严重到一定程度,或者造成一定严重后果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销售假药罪而言就不一样了。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假药的数量和危害后果没有要求,只要有销售行为,都构成犯罪。检察官举例说,临汾市襄汾县一男子因卖了5盒假的健胃消食片获利3.5元,也被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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