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1月环境案件特点

29.03.2016  11:22

3月28日,环境保护部公布了今年1月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环境案件处理情况。仔细梳理,不难发现这些案件的一些特点。

从案件数量看,今年1月共32件,较2015年11月的7件、12月的8件有大幅增加,与2015年10月的35件基本持平。

从涉及领域看,依然主要集中于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尤以水污染最为突出。据本报记者统计,涉及水污染的有20件,涉及大气污染的有10件。

从行业分布看,化工行业占比过半。治污不力、超标排放、雨污不分是这类企业被举报的重要原因。

从问题类别看,32件案件主要涉及环评手续不全、偷排超排、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雨污分流不彻底、危废管理不规范等。

具体来看,涉及污染物不正常排放的有14件,有的是超标排放,有的是逃避监管偷排废水,有的则是直接排放。

涉及雨污分流不彻底的有12件。纵向对比来看,占比如此之高,在之前几个月较为少见,是1月被举报案件的一个突出特点。

涉及环评手续和环保验收问题的有11件,有的未批先建,有的未执行环评批复要求,有的超期试生产,有的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涉及危废管理不规范的也有11件,主要包括未按规定申报、未建台账、未设识别标志、未分类贮存、经营许可超期、转移不规范等。

涉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全、运行不正常的有10件,主要存在治污设施未配套建设、闲置老化、停运时间长、维护不到位等问题。

此外,在32件案件中,涉及环境安全风险高的有5件,涉及应急管理不到位的有4件,涉及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有两件,涉及私挖滥采破坏环境的有两件。

从区域分布看,一个突出特点在于江西省被举报案件最多。32件案件中江西有17件,占比过半。这17件案件大多发生在江西樟树盐化工基地。

公开资料显示,樟树盐化工基地共有污水处理厂1家、化工企业20家。之前的公开报道显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曾责成江西省环保厅就樟树盐化工基地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当时的调查发现,基地污水处理厂和7家企业存在超排、偷排问题,16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危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也存在。这与此次公布的17件案件违法违规问题分布情况吻合。

从此次公布的32件案件处理情况看,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处罚力度大。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行政约谈等手段得到广泛应用,其中移送公安司法机关采取行政刑事措施的达到5件。

二是整改范围广。不少地方举一反三,对整个辖区、整个行业开展了专项整治。例如,江西省樟树市发出通知,对盐化工基地涉水企业实施停产整改。

三是公开程度高。河北省环保厅、安徽省环保厅、烟台市环保局、潍坊市环保局、虞城县环保局均在官方网站对相关问题和调查处理情况予以公开。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