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2021最高法院报告中点赞山西这项工作

09.03.2021  19:00

3月8日下午,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

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其中提到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山西 等法院

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下面小编陪您一起

看看山西法院是怎么做的


民生案件无小事”。山西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化解民生领域案件,特别是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采取多项措施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主动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给农民工生产生活带来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司法保民生的作用,织密织牢民生司法保障网,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依法惩治"恶意欠薪"


山西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犯罪行为,不断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审判力度,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0年,全省法院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31件;对25名被告人判处拘役或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2名被告人、1个被告单位判处单处罚金。

江苏某矿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雇佣牛某等人在一起安装工程中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工程完工后,该矿业公司未支付牛某等人工资。2019年5月16日,宁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劳动保障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矿业公司于规定期限内支付工人工资。该矿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收到责令改正书后仍拒不执行。宁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矿业公司无故拖欠牛某等人劳动报酬一案移送至宁武县公安局。截至案发,该矿业公司共无故拖欠牛某等人劳动报酬共计38.73万元。

        该案经宁武法院一审,张某上诉至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忻州中院认为,张某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拒不支付,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前,张某的亲属将所欠工人工资全部付清,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依法可减轻处罚。忻州中院依法判决张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为农民工讨薪畅通诉讼“绿色通道


山西法院畅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各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工资案件“窗口”或服务平台,解答农民工及其家属法律咨询,为他们申请立案、案件查询等诉讼活动提供“一站式”服务。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减免诉讼费、执行费,并积极与法律援助机构联系,提供法律援助。

对于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动报酬纠纷,以及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纠纷,坚持快审、快结,依法高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0年4月,临汾中院家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追讨劳务款的上诉案件。江某为朱某、向某完成某项目部的搭脚手架、制作安装锚杆、注浆工程后,因4万余元劳务款一直未支付,多次讨要无果,诉至法院。案件一审审结后,江某上诉至临汾中院。

临汾中院家事审判庭宋春红法官受理该案后,考虑到上诉人江某尚在湖北疫区打工,被上诉人朱某、向某则远在云南,法官迅速联系并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通过“云庭审”,仅用三天时间依法审结这起涉滇、鄂两省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现了快审快结,防疫、审判两不误,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执行行动


山西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切实加大对涉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涉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切实提高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和金额到位率。同时,注意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充分保障兑现农民工胜诉权益。专项行动中,全省法院共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49件,执行到位金额447.16万元。

高某、王某、安某等115名农民工先后在同一个实际控制人开办的平定县某陶艺有限公司、某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务工,两家公司一直拖欠农民工工资无法按时发放。2020年,两家公司停工停产濒临倒闭,115名农民工将欠薪的用工单位诉至平定法院。判决生效后,两家公司未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平定法院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由于该案人数众多,又是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民生案件,平定法院及时向平定县委和阳泉中院做了专题汇报。平定县委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协调部署,阳泉中院多次派员现场勘查指导。

在地方党委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2020年12月29日,平定法院再次对被执行公司的财产进行处置,对被执行公司库存陶瓷产品进行清点、查封,按照预案多方寻找购买方,最终将查封的陶瓷产品变现。

2021年1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平定法院为每个农民工办理了存折,10人一批、分批分次进行了发放,115名农民工领到了385万余元欠薪,法院的倾力执行让这个寒冬变得温暖。


多元解纷助力农民工讨薪“加速度


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多元化解纷机制优势,对涉农民工案件综合运用诉前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方式,通过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帮助农民工就地解纷、诉前解纷,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多途径的纠纷解决渠道,确保农民工权益及时得到保障。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广大法官深入建筑工地开展涉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普法宣传,现场解答、现场调解务工维权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引导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权,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和门槛。

2017年,河南籍农民工马某受雇于李某,在晋城市区某建筑工地打工,工程完结后却未收到工资。3年来,他多次往返晋豫两地,却难以要回自己的工资。2020年,李某诉至泽州县人民法院。

泽州法院川底法庭“和事佬”调解工作室法官、人民调解员多次寻找当事人进行调解,不到三个星期,李某便与马某达成了分期支付工资的调解协议。马某感慨道“自己作为一个外乡人,几年来讨要工资没有结果,没想到法官、人民调解员三次组织调解,让自己的工资这么快就有了着落”。

年关岁末,欠薪纠纷进入高发时段,为妥善处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2021年1月,全省法院集中部署开展“2021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三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对涉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类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增强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农民工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暖。

  来源:山西高院 责任编辑: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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