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事任免!涉法院15人

29.08.2020  01:10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8月26日,运城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经表决:


决定任命:

 

史永胜为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8月25日至26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后实施;通过《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太原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太原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以及人事任免名单。


表决通过的人事任免名单——免去:

庞娟的太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师旭东为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决定免去:

姚晓蓉的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杨昆的太原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张顺军、张康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文皓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郭立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彦清为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书恩的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

陈爱萍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杜国年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樊永生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郭俊秀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郝剑峰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聂海军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张高锋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赵飞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免去:

陈爱萍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的职务;

杜国年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的职务;

樊永生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的职务;

郭俊秀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的职务;

郝剑峰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的职务;

吕建文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的职务;

聂海军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的职务;

王雁玲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的职务;

张高锋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的职务;

赵飞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的职务。

 

 

 

编辑:任路

 

来源:运城中院、山西头条、山西晚报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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