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旅游景区改革要“动真格” 首批确定149家景区

06.02.2017  18:38

为确保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顺利完成,日前,我省出台了《2017年全省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推进方案》。《方案》中我省确定2017年首批参加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149家景区(景点),其中事业单位79家、国有企业16家、民营企业37家、集体企业17家。晋祠、云冈石窟、恒山、应县木塔、五台山、芦芽山、平遥古城、王家大院、乔家大院、碛口古镇、太行红山、王莽岭、壶口瀑布、关帝庙等景区(景点),尤其是五台山、平遥古城、云冈石窟、乔家大院等世界遗产单位和国家5A级景区要带头在改革创新工作方面有所突破,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据悉,我省将引进一批战略合作者参股投资或参与管理,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专业旅游运营公司合作,推进旅游景区(景点)专业化、公司化、市场化运营。事业单位管理的景区(景点)改革创新工作的重点是“两权分离”,国有、集体和民营企业管理的景区(景点)改革创新工作的重点是创新经营机制、解决履行协议不到位的问题。

方案》中也明确指出,此次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地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担负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各市、县政府主观能动性,压实主体责任,要一个县一个县的推进,一个景区一个景区的落实。各市、县要与所属的景区(景点)签订改革任务责任状,确保改革创新工作不走过场、产生实效,确保改革创新过程中的社会稳定。按照“一景一策”的原则,所有参加改革创新工作的景区(景点)都要拿出细化方案,确定时间表、路线图,要根据景区(景点)的规模、资源的等级、景区发展潜力等确定适合本景区(景点)的个性化模式,不得借改革之机不合理成立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得做不切实际的攀比、比照和照搬。

省旅游发展委将牵头组建省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推进专家指导组,进景区(景点)对政策咨询进行解读,调动景区(景点)内部员工参与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化解涉改景区(景点)内部压力。

同时,收集景区(景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进行集中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资产重组、资产评估、产权转换等专业知识指导与培训。

方案》提出,到2017年6月30日前,要基本完成全省旅游景区(景点)改革创新工作。(记者栗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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