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突出普法重点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26.04.2017  09:12
为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作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近日,晋中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根据市局市交法制发【2017】5号文件“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

制度要求,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学习内容与质监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学习的针对性;把学法内容与分管工作、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增强学习的实效性;把会议集中学习与平时个人自学结合起来,保持学习的经常性。

在学法用法过程中,质监局干部职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学习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的必修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行政处罚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专业法规。另外除必修课之外另学习了《婚姻法》等法律知识,通过学习各类法律,掌握了各类法律知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水平、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提高,学法的实效性明显增强。大家一致表态:要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整个质量监督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