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集团对煤矿开展重大灾害防治工作进行部署

30.03.2016  10:43

晋能集团对煤矿开展重大灾害防治工作进行部署

为进一步强化灾害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3月23日,晋能集团公司制定下发《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决定从2016年3月至12月底在所有煤矿开展重大灾害防治工作。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和《省煤炭工业厅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全省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晋能集团公司决定在所有煤矿开展重大灾害防治工作。防治工作重点内容包括瓦斯防治,防灭火,水害防治,冲击地压防治,提升运输,雨季“三防”,采掘顶板、火工品等七个方面。检查考核采取煤矿全面自查自整、涉煤二级公司全面综合检查、晋能集团公司督查三种方式进行。其中,煤矿自查自整时间为3月至12月,二级公司全面检查时间为4月至12月,晋能集团公司随机抽查时间为4月至12月。

晋能集团公司要求,各业务部室、各涉煤二级公司和煤矿要高度重视本次重大灾害防治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重大灾害排查治理工作,努力提升矿井的安全保障水平;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煤矿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要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保证重大灾害治理所需资金;对未制定本单位重大灾害防治方案或未组织实施的,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而不采取措施处理仍组织生产建设的,对违反《煤矿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矿井,晋能集团公司各业务部室、二级公司各检查组必须立即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各煤矿要大力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和服务作用,筑牢安全防线;各级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在检查过程中,一律吃工作餐,严禁饮酒,一经发现有违反纪律者严肃处理。

来源:晋能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