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人大:加强生态市监督 助推城镇化试点

17.12.2014  18:04

    建设生态城市,既是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标,也是晋江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更是加快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福建省晋江市人大常委会把生态市建设作为重点监督事项,通过依法作出决议、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实地视察、听取专题汇报、审议专项报告等多种手段并用,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监督效应。

    关注点一:生态水域建设

    水环境整治是生态市建设的重要环节,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晋江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加快推进,全市上下对此项工作更加关注。为此,晋江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快生态水域建设的决议》,这是本届任期以来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首个重大事项决议。自大会作出决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将其列入“法定作业”,多次组织大规模、集中式、全流域、多点段的实地检查,安排听取专题报告,及时跟踪办理进度,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镇街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大力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确保决议顺利推进,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应和社会效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在市人大有关调研报告和检查意见上作出批示予以肯定。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围绕生态水域环境保护体系建设,加强了畜禽养殖污染、水土保持、小流域整治以及全市司法机关依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等工作的监督,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推动决议的深入实施。经过一年来的综合整治,全市生态水域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九十九溪主河道、东溪等流域水质得到明显改观,坝头溪、潘径溪、港塔溪等流域水质得到改善。

    关注点二:近海治污整改工作

    常委会坚持点面结合、统筹推进的监督思路,在督促推动生态水域建设的同时,根据近年来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整治出现“回潮”和“反弹”、2013年专项工作报告未能审议通过的实际情况,集中力量深入开展近海治污整改情况的专项监督,提出了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在政府整治工作中纳入计划并加以推进。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在第一时间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和整改计划,并以“全流域”生态理念为指导,重点整治14条流域,统筹推进工业污染整治、农业污染整治、拦污截污、河道整治、流域绿化、环卫保洁和考核督查七大体系建设,以前所未有的工作力度加快整治步伐,整改工作和整治成效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肯定,专项工作报告再次审议时获得通过。

    关注点三:植树造林绿化

    植树造林绿化是生态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植树造林绿化视察活动的同时,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同意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市树市花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将每年3月份设立为晋江市“全民动员、绿化晋江”义务植树活动月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定,确定菩提树为晋江市树、白兰花为晋江市花,并将每年3月份设立为晋江市“全民动员、绿化晋江”义务植树活动月。两项决定从法治层面保障了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植“绿”、护“绿”的社会氛围,使“全民动员、绿化晋江”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

    (福建省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林德生)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