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部门联动推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全面开展

17.05.2016  09:32

 

为确保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晋城支队充分发动各职能部门作用,大力推行联查机制,最大限度地消除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火灾隐患。 市政府第一时间部署。5月11日晋城市政府召开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动员部署会议,市直26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公安局分管领导和消防大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火灾情况,分析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宣读了《晋城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政府会议精神,紧抓重点领域和场所,严查重处火灾隐患单位和个人。赵沂旸副市长要求要根据上级会议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将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单位、居民住宅小区等作为治理重点,进一步强化用电安全管理。要坚持部门联动、多警联勤,综合利用行政干预、依法惩治等方式严查重处火灾隐患单位和个人,形成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同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履行职责,把此次行动作为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夏季消防检查行动有序、有力、扎实开展,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期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不定期明察暗访,切实推动工作开展。 做好本职严格排查。全市消防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最大限度调动警力,盯紧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和“九小场所”等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易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单位或场所,采取“5+2”、“白加黑”的超常规监管模式,实行不打招呼监督抽查、不间断防火巡查、不定时错时检查,切实加大火灾隐患的监督检查力度。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各级消防部门频出重拳、下猛药,对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当场不能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消防监督人员三方责任,及整改限期,未按限期整改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各单位、场所按照要求,及时拆除影响人员疏散的铁栏杆,清除放置在疏散通道内的杂物等,并加大购买各类消防设施的资金投入,更换过期失效的消防器材,确保各项消防设施完好。其中,支队防火处组成检查组,对市区晋城市矿区中学、晋城大医院、玉皇庙、晋城市天溪煤制油化工厂、晋城市富士康、晋城十中、南街办事处、秀水苑小区、晋城市社会福利院、凤展新时代广场、国贸广场、天泽集团煤化气以及青莲寺等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在检查结束后组织社会单位进行检查情况的反馈,及时有效的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警力联动出击。支队不断拓展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能,建立了分管副局长、派出所所长、社区(责任区)民警的三级消防监督管理责任机制。在隐患排查中,全市公安派出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以社区警务室民警为主,治安管理、交通巡查等警力联合行动,以警务室为点、以街道为线,积极投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广大农村、社区的居民楼院、城中村、九小场所等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整个检查过程,各派出所按照统一部署,明确分工,做到隐患清除不过夜,从严惩治不手软。详细检查了各场所是否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仔细询问工作人员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消火栓,是否会组织人员疏散,是否了解安全出口位置,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等问题,详细地了解各场所“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和“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其中,5月3日至10日,由晋城北石店公安分局牵头,治安、消防及集团公司保卫处、安监科、调度室、防火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压缩站、加油站、加气站、油库、供应科库房等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 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支队充分发挥社会单位在消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将行业领域内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各行业部门通过制定、印发行业内夏季防火检查工作方案,逐级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各行业部门均成立了由行政负责人牵头的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活动领导小组,并将内部整治任务进行逐级分解,确保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同时,支队及8个大队联合辖区公安派出所分别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对单位隐患自查进行培训。在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在线互联网站开设消防专栏,发布通告、公布整治标准。阳城大队要求每个单位每月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结合当前工作要求,对本单位的场所进行清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于单位无力整改的必须及时报告消防部门。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大队不定期派专人进行监督和抽查。同时,积极主动走进辖区单位开展上门服务,为重点单位存在的消防技术难题提供实际可行的指导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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