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强化责任

15.11.2016  23:34

本网11月15日讯(记者郭志平)近日,记者从晋城市中院在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得知,晋城法院多年来遵循司法规律,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水平全面提升。

  该院重视司法亲历性,逐步减少院长、庭长个案审批,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强化独任法官、合议庭的办案责任。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积极性,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由2011年的34.8%,提升为2015年的81.2%,陵川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90%以上。积极协调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高平法院被确定为我省司改试点的时间较晚,但工作推进积极主动,制订的《试点工作方案》实际可行,对接准备充分到位。2015年底,首批23名入额法官以“入额法官+审判庭”的团队模式,组建完成21个合议庭,新建六项制度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实现了“谁办案、谁签发裁判文书、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为全省法院全面司法改革创造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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