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晋城市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大幅下降

13.01.2016  11:19

      2015年,面对财政收入下降形势,为了保证各项民生和重点支出的需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使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较上年大幅度下降。全市2015年底各部门的结余结转资金55.6亿元,比上年减少15.2亿元,下降21.4%,其中,市本级减少5.7亿元,下降28.2%。各县(市、区)按下降规模排序:陵川县减少3.2亿元,下降78.3%;城区减少5.7亿元,下降40.5%;沁水县减少1.5亿元,下降14.4%;高平市减少1.1亿元,下降11.5%;泽州县减少0.01亿元,下降0.19%;阳城县仍增加0.1亿元,增长1.8%。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的大幅下降主要得益于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压缩存量规模。加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市本级在2015年初清理收回各部门(单位)存量资金6.8亿元的基础上,3月份再次清理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1.2亿元。同时,加强当年安排预算执行情况追踪问效,对已实施完毕项目结余资金和当年无法实现支出的项目资金5亿元收回财政总预算。以上收回资金按法定程序统筹用于急需的民生及重点工程建设领域,有效缓解了财政收入降幅扩大与刚性支出增加之间的矛盾,减少了财政资金沉淀。

      二是加快支出进度。加快预算批复。在人大会议后抓紧时间2天内即完成市直部门预算批复工作,仅用到《预算法》规定的十分之一时间。建立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制度。每月定期对各县(市、区)、市级重点预算支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调整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取消用款计划审批,同时提高财政授权支付限额,简化了预算单位用款审批程序。建立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支出进度慢的单位相应减少次年预算安排。

      三是强化考核监督。在全市开展暂存、暂付款项清理核查工作,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清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区和部门,及时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其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同时将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纳入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