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召开

02.11.2015  10:13

  10月29日上午,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出台的《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我市党的群团工作。要求全市群团组织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群团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弊革风清、富民强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委书记张九萍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润民主持会议,市领导李俊敏、师建平、范丽霞、武宏文、刘爱军、焦光善、常国荣、马学林、任建宏、赵沂旸、冯志亮、陈建国出席会议。

  会议下发了《中共晋城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办法》。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人在会上发言。

  张九萍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群团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党组织、群团组织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抓好贯彻落实。要围绕市委“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部署,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大力发挥群团组织独特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最大限度地把全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激发出来,团结一致,攻坚克难,汇聚成加快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晋城的强大动力,奋力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市新局面。

  张九萍要求,全市各级群团组织要把握方向,全面保持和增强新形势下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把政治性放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省委“五句话”总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整治规矩,坚决贯彻市委部署和决策,从各自工作特点出发,明确职责定位、展现自身价值,团结动员所联系群众更好地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实施“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部署贡献力量。要把先进性作为根本,把学习好、传达好、落实好中央、全省党的群体会议精神,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 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和弘扬晋城的法治文化、廉政文化和红色文化,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凝聚起全市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强大精神力量。要把群众性贯穿始终,以群众为中心,让群众当主角,加强教育引导,加强考核评估,加强基层基础,开展好群团组织的工作和活动。

  张九萍要求,要深入研究在新形势下开展群团工作的措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新形势下的群团组织建设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使群团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要围绕完善运行机制,推进改革创新,切实突出群团工作特点,切实扭转群团组织存在的“重精英轻草根”倾向。要围绕打造工作品牌,推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优势,结合晋城实际,创造更多具有晋城特色的工作品牌和亮点。要拓宽工作领域,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拓展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空间、领域和内容。要围绕建好平台载体,提高群团工作网络化信息化水平。

  张九萍强调,各级党委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为做好新形势下群团工作提供坚强保证。要强化党委领导的政治责任,把群团工作摆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确保群团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与党的建设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要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不断优化群团组织的领导班子结构,加强群团干部的培养使用,加强对群团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督促落实“两个责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在 党风廉政 建设中主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要强化对群团组织的支持和帮助,关心、支持和推动群团工作,为群团组织维权撑腰壮胆,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群团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汇聚起改革发展稳定的正能量。

  刘润民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统一到这次会议的精神上来,扎实做好党的群团工作。各级党委特别是各级党委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党的群团工作,确实把党的群团工作抓在手上。各部门、各单位要支持党的群团工作的各项工作,创造条件,提供经费,提供阵地,提供保障。各级群团组织要主动作为,转变方式,围绕中心,服务群众,不断开创我市群团工作新局面。

  会议以电视电话的方式进行,市法检两院,晋城军分区政治部、武警晋城支队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班子成员,其他群团组织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驻市本科院校、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