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出台多项硬措施为企业减负

01.12.2014  23:34

  为落实中央和省里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决策部署,晋城市日前出台《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措施》,从多个方面入手,做好“加减”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据了解,这次市里出台的措施一方面是做好一个“减”字,主要从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减降相关费用、分期缴纳相关费用、规范涉企检查等方面入手,为企业减负;另一方面是做好一个“加”字,主要是对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企业开展新技术研发、增加出口贸易等,给予更多的资金奖励。同时从税费优惠、土地供应、解决融资难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帮助、解决难题,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
  为企业减负方面,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制止针对企业的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将取缔政府(含村级)的各项摊派费用,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强制收费以及强制参加各类培训的收费,规范环境监测、气象监测服务收费征收行为,规范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范围等。减降困难企业及市重点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社会福利企业新产品进入生产阶段一年内的检验费用,在现行执行标准上降低10%;困难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执行市浮动费率的最低标准0.5%;生育保险费率由现执行标准0.8%调整为0.5%。有些费用还可以分期缴纳,建设规模大、工期长的工业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分期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由一次性改为分期、分批缴纳;企业(项目)需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认证的环节,项目单位可自主选择。
  扶持企业发展方面,对采用新技术完成节能改造,年新实现节能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万吨耗能工业企业(不含热电厂、电力公司),给予100万元支持。进一步落实省政府“一包两转”的政策要求,对当年外贸出口代理转自营,完成5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l000万美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对2014年首次纳入市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按照每平方米不超过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市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给予不超过相关研发支出30%的资助;对服务联盟单位开展的服务活动,给予不超过年度实际运营成本20%的奖励。对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所得税减免10%,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进入限上企业库,对新达限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按其当年新增税收市级留成部分给予全额一次性奖励。
  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将设立适度规模、资本多元化、经济混合型的中小企业贷款周转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晋城市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积极支持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努力做到不抽贷、不限贷;开展“保险+信贷”合作,发展支持中小企业获得信贷服务的保险产品,建立政府、保险、银行“三位一体”的中小企业银行新增贷款保证保险制度;开展民间投融资规范管理试点,出台鼓励和规范民间投融资发展的意见,引导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个人出资设立民间资本投资机构等。
  此外,晋城市还积极创优发展环境,建立涉企检查规避制度,避免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无序检查,每周一至三的三个工作日,为企业生产宁静日(安全、环保检查除外),对无视企业权益的违规涉企检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培训,明确规定同行业(除煤炭行业)同类型的培训一年内不超过两次,同一企业相同类别的培训一年内只能组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