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晋中、运城、平遥也要单双号限行了
【晋中】重污染天气 机动车限行管理通告
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广大市民健康,按照《晋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实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交通限行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7年1月5日0时至7日24时
二、限行区域:大学街(含)以南、思凤街(含)以北、环城东路(不含)以西、环城西路(不含)以东道路范围内。
三、限行措施: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管理措施。具体为:号牌尾号为单号(1、3、5、7、9)的单日通行;号牌尾号为双号(2、4、6、8、0)的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管理和单双号限行规定;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在单双号限行的基础上,再停驶30%,并停放在所在单位指定地点。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五、在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晋中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平遥】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最新监测数据2017年1月4日—7日之间我市重污染天气将持续或加重,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广大市民健康,根据《平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县政府决定从2017年1月5日0时启动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交通限行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7年1月5日0时至2017年1月7日24时。
二、限行区域:平遥县县城区。
三、限行措施: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管理措施。具体为:号牌尾号为单号(1、3、5、7、9)的单日通行;号牌尾号为双号(2、4、6、8、0)的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对进入限行区域行驶的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管理和单双号限行规定。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保洁、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及殡葬专用车辆;纯电动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五、在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它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平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1月3日
【运城】
限行尾号
车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
车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时间
2017年1月3日24时至1月5日24时
限行区域
对运城市主城区,运城市经济开发区和空港经济开发区主街道,永济、临猗、闻喜、平陆、夏县等市(县)主城区实施单双号临时限行。运城市主城区范围为:涑水街以南,圣惠路以东,滨湖大道以北,安邑西路、安邑路以西。各市(县)限行区域以当地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公告为准。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不受限行措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