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叫停』自备水井 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14.11.2014  12:16

      本报记者 王文安

      随着天湖水厂的投入使用,来自寿阳县松榙水库的地表水经过处理后,目前已进入了市城区千家万户,这使得多年来设想的以地表水置换地下水、遏制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缓解地下水严重超采透支成为可能。今年晋中市政府决定,对自备水井实施“关井压采”,在10月底之前,关闭市城区首批29个单位的37眼自备水井,年压缩地下超采量可达127万立方米。从“叫停”自备水井开始,该市拉开了水资源保护的序幕。

      “关井压采”刻不容缓

      晋中市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随着全市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水资源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长期以来,晋中市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水主要靠开采地下水支撑,地下水超采持续了多年,加之用水结构不合理,水资源浪费比较严重。要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未雨绸缪,优先解决水资源瓶颈制约的问题。

      据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晋中市城区集中供水主要水源一直是地下水。但是,随着市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居住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区用水量大幅增加,原有水源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超采地下水造成了地下水位急剧下降。目前,在市城区三大水源地中,源涡水源地已呈枯竭状态,西窑水源地水位在不断下降,北山水源也已超过省里下达的指标,供水能力达到饱和。

      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王一平介绍说,地下水长期超量开采,不仅会影响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还会诱发和加剧地面沉降、地裂缝的发生。关闭自备井,减少地下水超采,对保护和涵养地下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同时,由于自备水井存在着水质无保障、开采无节制、管理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对城市水资源和水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影响饮用人群的身体健康,干扰了节水工作的开展,严重阻碍了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所以,实施“关井压采”刻不容缓。

      “关井压采”打响第一枪

      晋中市城区年总用水量为2400万立方米,其中可提供的自来水约2000万立方米,其余400余万立方米用水缺口来自158个自备井。为缓解地下水超采压力,保障供水安全、优化供水质量,市政府在确保天湖水厂正常供水的前提下,结合全市城区现有公共供水管网及地下水取水井的实际情况,于今年8月制订了市城区第一批关井压采实施方案。

      按照“优先选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地下水”的要求,坚持“供关同步、确保供水,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区别对待、分类实施”的原则,晋中市确定了市城区第一批关井压采范围为29户企事业、酒店、教育的37眼自备井。其余的自备井将在未来几年内按照总体部署和用水实际,分批分次逐步封停。

      由于人们对“关井压采”认识上的差距,同时涉及各单位的切身利益,“关井压采”实施难度很大。但晋中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启动之初,市政府机关事务局带头关闭了市委后宿舍的自备井,为全市“关井压采”工作起到了表率作用。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为封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外部环境,营造了强大的舆论氛围,得到了压采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前提下,晋中供水公司提前介入,对关停单位及时对接自来水供水管网,保障了关停单位的正常供水。经过不懈努力,第一批自备水源井封停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10月底,拟关停的37眼自备井已关停35眼。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遏制水资源浪费

      封停自备井,涵养地下水,保障供水安全,改善地质环境,仅仅是晋中市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第一步,该市《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则为保障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硬性约束。

      今年8月,晋中市《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今后,该市将通过发挥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的硬约束作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严格地下水开发管理和保护是其中重要内容。依法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成为常态。同时将严厉打击擅自开发地下水的行为,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发地下水的单位或个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管理,在地下水超采区和地表水可以供水的范围内,严禁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意见》还提出在超采区范围内,可以由地表水或中水替代地下水的,要提出地下水关井压采实施方案并由当地政府组织分步实施。

      在严格地下水保护的同时,鼓励加大中水和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意见》要求今后在城市景观、住宅、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发展等规划中,都要统筹考虑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措施。具体内容包括,城市景观用水要充分利用处理后的再生水;新建、扩建的火电企业,要利用当地中水,现有火电企业要逐步改用中水。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工业企业要鼓励利用中水;采矿企业的生产用水,要充分利用处理后的矿坑排水,多余矿坑水确需排放的,应当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新建的学校、小区等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雨水积蓄利用设施和中水回用管网。

      记者也从晋中市城市节水办公室了解到,目前,该市已在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山西瑞光热电有限公司和山西高校新校区以及城市绿化中开始推广中水回用,许多企业和单位也自行安装污水处理设备,进行节水技术改造,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相信,随着人们节水意识的提高,我们的社会一定会成为一个节水型的社会,晋中也一定会成为一个节水型城市。

来源:晋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