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再鼓农民增收“底气”

13.11.2014  19:07

太谷县任村乡种植大户赵艮保,5年前成立了民丰蔬菜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租赁荒地,组建了26个大棚种植蔬菜,投资89万元建起了冷库,配备了10台全封闭箱式冷凝机组,解决了水果、蔬菜的保鲜、存储问题。目前,由于大棚冬季需要覆盖棉被保温,而前期投资还未获得收益,他用自己的园区设施作抵押,及时获得了贷款100万元,为大棚准备好了过冬的“棉衣”。太谷联社又及时进行了评级授信,通过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一并抵押的方式为赵艮保的合作社授信150万元支持他进一步发展。园区里的老赵看着棚里长势良好的西红柿笑呵呵地说:“自从搞了合作社,一天到晚地忙累。可是忙得踏实,累得高兴啊!”

晋中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早,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提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后,我市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培育壮大了一批产业特色明显、发展后劲充足、内部管理规范、科技含量高、产量效益明显增加、对农户增收拉动大的国家、省、市级示范社。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拉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作用初步显现。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8231个,比2007年增长了5.5倍,年均增加1000多个。2012年,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省率先实现了行政村全覆盖,目前已覆盖了粮食、蔬菜、果品和畜禽养殖等传统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型产业。合作内容从单一的交流、传播技术向技术、信息、销售等综合服务方向发展;活动深度也扩展到了产、加、销全过程;合作层次从农户的联合走向合作社再联合,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有机整体。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盈余分配、股金分红、二次返利等,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左权县龙鑫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入股、出租、订单三种经营模式生产杂粮。2013年帮助100户社员每户实现人均收入6000元以上,高于当地人均纯收入4000元的50%。太谷美元农林专业合作社是一个专门从事苗木生产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过8年多的发展积累,现有存量资本超过亿元,合作社内设生产、科研、培训、工程设计、施工等机构,2013年社员人均收入2.3万元左右,比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了一番。榆次汇丰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经营流转土地5075亩,围绕玉米增产引进新品种和种子包衣防虫、新型玉米精播机、宽窄行种植等新技术,平均亩增收100公斤左右。

鲜活的事例证明,更多的人像赵艮保一样,操劳于专业合作社,也更得益于此,是专业合作社给予他们增收的信心和底气。然而从全市贯彻落实《专业合作社法》的实践中,一些诸如重速度轻质量、重发展轻规范、重扶持轻监管等问题制约着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成为不可回避的事实。据市农经部门统计,我市8231个合作社中,50%以上属“休眠社”、“空壳社”。这类合作社注册登记后从来没有开展过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或处于停产状态。据专业部门分析,原因有三。一是为完成年度任务指标的行政推动所致;二是为享受各级政府补贴而建立;三是为争取国家项目投资、享受金融部门融资、贷款的优惠政策而临时组建。目前,不少此类合作社由于资金短缺、人员素质差、生产经营经验缺乏、市场信息不畅通等原因导致运行状况越来越差。同时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只强调扶持和服务,却没有明确主管部门和监管单位。对合作社开通绿色通道,对实行不收费、不验资、不年检、不罚款的“四不”政策,合作社注册登记后,整个运行过程没有任何单位监管指导,以致出现诸多隐患。还有一些合作社内部组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按照《合作社法》要求,合作社应有专门的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为了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并对盈余分配制度作了明确阐述。但实际运行中,合作社财务不规范的情况普遍存在。另外,融资难、土地流转难、人才短缺也是制约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瓶颈。

随着农业生产现代化、市场化的推进和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力度的加大,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兴未艾。如何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成为撬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杠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市政府要明确监管主体,切实依法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内部制度建设、运行规范管理和生产经营等环节实施全方位指导,使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规范运行。同时要认真落实今年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国家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服务和指导,创新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人才短缺、融资难、土地流转难等困难。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贷款贴息、信用担保等形式,重点支持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技术引进、品牌创建等工作。二要推广榆次、太谷农村信用社创新金融服务的经验,把农民合作社纳入信用评定范围,拓宽资产抵押途径,积极探索联户担保、“三园两场”经营权抵押、土地预期收益抵押等形式,有效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问题。三要尽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做到县有土地流转和使用权交易服务中心、乡有土地流转和使用权交易所、村有土地流转和使用权交易信息员。制定出台土地流转激励政策,实行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通过完善流转办理机制和价格评估机制,规范流转方式,有序推进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流转。本报记者 孔德青